本文适合谁阅读,核心议题是什么
本文面向正在泰国寻找餐厅或咖啡馆选址的外国人,以及将与外国人共同投资的泰国合伙人。
核心议题是顺序。最常见的问题并不是缺少某一纸许可证,而是先支付了转让费、装修费和押金,之后才发现股权结构违法,或者租赁合同无法支持许可证的申请。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在支付大额款项之前,请按以下顺序逐项核查。
- 公司与股东结构
- 餐厅必须持有的许可证与税务
- 租赁合同与建筑物本身
- 员工,以及经营者的工作身份
步骤 1:外国人可以在餐厅持有多少股份
销售食品或饮料属于佛历2542年《外国人经营企业法》附表三第19项。附表三是泰国人尚未准备好与外国人竞争的业务,外国人只有在取得许可证后才能经营(泰国商业发展厅曾认定,销售即食食品和饮料属于附表三第19项)。
根据第4条,谁是"外国人",有三类与我们的餐厅相关:
- 不具有泰国国籍的自然人
- 未在泰国注册的法人
- 在泰国注册、但其作为资本的股份达到半数以上由前两类持有的法人
因此,外国人恰好持有半数的泰国公司,就已经是外国公司了。对维持泰国公司身份而言,安全的数字是外国人持有资本的低于半数。第4条还规定,有限公司发行的无记名股票属于外国人的股份,除非部级法规另有规定;而注册合伙企业,如果管理合伙人或经理是外国人,也属于外国人。
如果公司属于外国人,就必须在开始经营前申请许可证,且第14条第二款规定,附表所列须获许可的业务,每一项业务的最低资本不得低于三百万泰铢。许可是由委员会裁量决定,而非登记,所以不应认定一定能拿到许可证就顶让店铺或开始装修。评估各种路径的指引,可继续阅读外国人经营企业许可证:如何对服务与贸易业务进行分类以及能否在泰国100%持股。
让泰国人代持股份(nominee)有什么风险
最常见的结构是泰国人在名义上持有超过半数的股份,但由外国人出资并作出全部决策。须知
- 第36条规定,对协助或参与让外国人违法经营者的处罚为:监禁不超过三年,或罚款十万泰铢至一百万泰铢,或两者并罚,且法院可命令终止该行为。
- 在民事层面,股份属于名下登记的股东;如果关系破裂,外国人的投资可能没有可用的追索途径。
如果共同投资的泰国人有资金并有实际参与,就应做成真正的股东关系,并订立股东协议,明确写明权利、义务和退出机制。
第2步:餐厅或咖啡馆必须持有的许可证和税务
本部分全部属于法律义务,除注明为建议的以外。
| 事项 | 何时必须持有 | 在哪申请或登记 |
|---|---|---|
| 餐饮销售场所 | 每家店都有要求;证件类别取决于面积大小 | 店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 |
| 酒类销售许可证 | 如果销售啤酒、葡萄酒或烈酒 | 各府消费税办公室 |
| 增值税 | 当营业收入超过法律规定的门槛 | 各府税务局 |
| 招牌税 | 悬挂符合条件的店铺招牌时 | 地方政府 |
| 音乐版权 | 向顾客播放音乐时 | 版权所有人或版权收费公司 |
餐饮销售场所许可证或申报证明
依据《佛历2535年公共卫生法》,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店铺必须取得地方主管官员颁发的许可证(第38条);而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店铺,必须向地方主管官员申报以领取申报证明——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就可以开业。具体标准和费用规定在各地方(如市政府、乡镇行政组织或区办事处)的条例中,检查人员会依部级条例检查场所的卫生条件,因此最好在设计厨房和卫生间之前先向地方政府咨询。
酒类销售许可证
酒类销售许可证目前依据**《佛历2560年消费税法》及《佛历2560年酒类销售许可部级条例》颁发(《佛历2493年酒类法》已被废止)。按每次销售的数量分为两类。面向一般顾客销售的店铺使用第2类**,即每次销售低于10升。许可证自获准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且必须在到期前提交续期申请。
承租者最常出错的地方是禁止设点的区域:第2类许可证不得颁发给教育机构、寺庙、清真寺或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加油站(包括部级条例规定的相邻区域)所在的场所,也包括《佛历2551年酒精饮料管制法》规定的禁止销售场所。申请人如为泰国公司或达到法定年龄的自然人,可依消费税厅的准则提出申请。承租场所时,应按府消费税办公室的规定准备场所权利证明,例如租赁合同。因此要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核查选址,而不是在装修之后。
如果店铺将有现场音乐、DJ或舞蹈表演,应先核查是否构成《佛历2509年服务场所法》所指的服务场所,因为那属于另一套许可制度,并对选址有额外限制。这一点不要猜测,应向当地主管机关询问。
增值税、招牌税和店内播放的音乐
- 增值税: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为经常性业务、营业收入超过每年180万泰铢的经营者,必须在营业收入超标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税务局)。
- 招牌税:依据《佛历2510年招牌税法》,招牌所有人必须在每年3月内提交申报表;在3月之后安装的招牌,其申报期限依第14条规定。税率按招牌上的文字分类,含外国文字的招牌税率高于纯泰文招牌,因此应在设计招牌时就把这项成本计入。
- 店内播放的音乐:向顾客播放音乐属于向公众传播,原则上依《佛历2537年版权法》(第27条)必须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通常通过版权收费公司联系,而不是直接联系知识产权厅。该厅设有查询系统,可查询某首歌曲属于哪家公司。使用个人应用播放音乐,并不能使在店内播放免于这一要求。
公司注册、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基础税务服务,详见公司注册和经营许可证。
第 3 步:签约前如何审查租赁合同与建筑物本体
租赁合同是没有收入之前店铺最大的一笔支出。签约前的检查清单:
- 租期超过三年必须办理租赁登记 《泰国民商法典》(ป.พ.พ.)第538条规定,不动产租赁超过三年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向主管官员办理登记。若不登记,只能诉请强制执行三年;因此长期投入的装修费用在三年之后便无保障。
- 核查该建筑物是否确实可用作餐厅 向出租方索取建筑物文件的副本,并向当地主管部门询问:用作餐厅,或将要进行的改造,是否须依建筑控制法申请许可。并非每家店都必须申请新的建筑使用许可,但建筑物本身及使用方式在开店前必须合法。
- 出租方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还是转租 索取地契副本或权属证明。若为转租,必须有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书。
- 使用用途条款(permitted use) 明确写明可用作餐厅、咖啡馆,以及如打算售酒则包括卖酒。若合同写得过于宽泛或过于具体,出租方日后可能主张违约。
- 改造与招牌的同意 以书面形式载明改造工程范围、管道、抽油烟机和隔油池,以及出租方许可的招牌位置与尺寸。
- 转让费或钥匙费(key money) 没有专门法律对此作出规定,其法律效果取决于合同措辞。应写明支付的目的、可否退还及何时退还、由谁收取。在已签署的主租赁合同到手之前不要付款。
- 租赁权转让条件 若将来要出售生意,出租方是否必须同意转让。
- 恢复原状(make-good) 写明合同终止时须拆除和恢复原状到什么程度,由谁承担费用。
- 解约与续约条件 包括承租人未取得必要许可时的权利,例如售酒许可证,或外国人附列清单(บัญชีท้าย)项下的许可。如有可能,写明在此情形下承租人可解约并取回押金。
承租人与出租人的一般权利,可参阅租住房、租公寓、租店铺:常被误解的权利。若合同只有外文版本,签署前应请人审阅。参见合同及商业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第4步:雇用员工与业主的工作身份
外籍业主如何在店内工作
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必须依据外国人工作法取得工作许可证,即使本人就是店铺业主、不领取薪水也一样,并且必须拥有允许工作的居留身份。参见 雇主的工作许可证 和 签证与工作许可证
禁止外国人从事的工作 目前由劳工部公告《关于规定禁止外国人从事的工作的公告》(佛历2563年4月21日刊登于政府公报)规定,该公告取代佛历2522年敕令原有的附表,分为四类清单。餐厅经常涉及的工作包括:
- 门店销售工作和体力劳动(第四类清单):仅限有雇主、并依据政府间谅解备忘录(MOU)入境的外国人从事。因此一般的外籍业主不能做。
- 流动售卖商品,以及店员或秘书工作(第一类清单):绝对禁止。
- 会计方面的监督、审计、执行或服务(第二类清单):禁止,但依据国际协议可以从事的除外。
这份清单中没有烹饪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经申请许可证就入境当厨师。实务上,外籍业主应持有真正属于管理性质的职位,例如董事总经理,并且不要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站在前台收银或接单上;因为工作许可证上登记的职位与实际从事的工作不符,对业主和公司双方都是风险。
公司方面的标准 主管部门通常按每一份工作许可证,考量已缴足的注册资本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泰国籍雇员人数。泰国员工只有寥寥几人的小型店铺可能达不到这一标准。实际使用的数字会随政策变化。请在 雇主工作许可证指南 中了解整体情况,并在规划员工人数之前先咨询就业厅。这是实务做法,不是固定不变的法律条文。
店内员工
- 社会保险:依据佛历2533年《社会保险法》,年满15周岁至60周岁的雇员是第33条和第34条规定的被保险人;雇主须自该雇员成为被保险人之日起30天内提交名单表。
- 雇佣合同与最低工资:签订书面雇佣合同,并核查店铺所在府的最低工资标准。参见 雇佣合同、薪资结构与员工手册
- 厨房中的外籍劳工:雇用外籍劳工必须按照就业厅的程序办理,不能不经核查文件就接收上门应聘的人。参见 外籍劳工服务
建议顺序:支付第一笔款项之前
这是建议,不是强制规定
- 决定结构:由泰国人真实持股的泰国公司,还是申请外国人经营许可证
- 预订前先核查选址:建筑物本身、空间用途、酒类禁售区域
- 让出租方提供权利证明和建筑物文件供查验
- 签署带有"若未取得必要许可证即可终止"条款的租赁合同,若超过三年则办理登记
- 在开业销售前,向当地主管部门和消费税厅(สรรพสามิต)申请齐全的许可证和证明文件
- 安排业主的职位与工作身份,以及泰国籍员工人数计划
- 办理税务和社会保险登记,并在开业日前检查招牌和音乐版权
如果已经付款或已经开始,却发现遇到问题
- 已经通过名义股东(นอมินี)持股:不要等到出问题才处理,先咨询律师,将股权结构调整为合法形式。
- 没有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与出租方共同申请登记,或修改合同,加入提前终止时的应对条款。
- 已经开店但还缺部分许可证:先停止必须持证经营的部分,例如售酒,然后按规定申请补齐。明知故犯继续经营会增加风险。
- 业主本人在店内工作但没有工作许可证:先咨询再提交申请,不要等到被主动查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