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是一个劳动法事件
企业通常围绕物业来规划搬迁:租约到期、新大楼、基础设施更好的工业园区。泰国劳动法另有其自身的流程,跳过这一步,搬迁就会变成一起经济补偿索赔。
当雇主将营业场所迁往新地点或其现有的另一处场所时,即适用这些规定。
1. 通知
在工作场所内、员工能够清楚看见的位置张贴通知:
- 搬迁日期前至少三十天张贴
- 注明哪些员工搬迁、搬往何处以及何时搬迁
- 内容足够清楚,使每名员工都能理解该搬迁对自己有何影响
如果未按规定张贴通知,雇主必须按最新工资标准,向受影响的员工支付相当于三十天工资的代通知特别补偿金。
同时还应向每名受影响的员工送达一份书面副本。张贴是法律要求;单独送达的副本则是证据。
2. 谁可以拒绝调动,以及可获得什么补偿
如果调动对员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员工可以拒绝调动,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终止雇佣关系。该员工有权获得特别遣散费,其计算以按其工作年限本应获得的普通遣散费为参照。
关键问题始终在于该影响是否重大。考虑的因素包括:
- 员工住所的距离与通勤时间
- 交通或搬迁的费用
- 家庭情况,例如子女在学或配偶的工作
- 雇主提供的支持
3. 在影响成为索赔之前减轻其影响
雇主提供的条件可能改变某项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
- 交通 — 提供从原区域出发的公司班车或接驳路线
- 津贴 — 在明确期限内提供交通或搬迁津贴
- 住宿 — 在新址附近提供宿舍或住房支持
- 排班 — 配合新通勤路线的轮班时间
将这些内容写入通知。在员工已经辞职之后才提出的方案,为时已晚,无法改变分析结果。
4. 搬迁规划:步骤顺序
- 梳理员工分布——按居住地点及前往新址的通勤选择进行分类
- 评估影响及可能拒绝搬迁的员工大致人数
- 设计支持方案——交通、津贴、住宿
- 为不愿搬迁者编制特殊遣散费预算
- 准备通知及致个人的信函
- 至少提前三十天张贴通知并送达副本
- 记录回复,包括同意搬迁的书面协议
- 更新工作规则、工作场所信息及社会保险登记
5. 还有哪些事项需要随经营场所一并迁移
搬迁会牵动与场地绑定的各项许可:
- 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证上载明工作地点,需要办理更新
- 工厂许可证或工厂通知与场地及生产工序绑定——参见您在泰国的工厂许可证
- 投资促进批文载明项目所在地——参见获批之后如何与投资促进优惠共处
- 若新址位于工业园区内,还涉及园区许可
- 新址的租赁合同——参见租赁现成工厂厂房
6. 调职与架构重组并行
有些调动同时也被用来缩减人手。在规划与材料中,应将两者明确区分。依本流程处理的调职,与作为裁员的减员,适用不同规则;将两者混为一谈,容易招致“以调职为名行解雇之实”的质疑。参见规划架构重组或裁员。
核对清单
- 搬迁日期已确定,且至少留出三十天的通知期
- 已完成劳动力影响梳理
- 支持方案已确定并写入通知中
- 通知已张贴,并已逐一送达个人副本
- 特别遣散费预算已获批准
- 工作许可证、工厂许可证、促进许可及园区许可已排定办理时间
- 工作规章与各项登记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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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员工转移至关联公司
- 泰国的遣散费
- 如果您正在计划搬迁,请在通知公布前与我们的团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