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为尚未拿到自己应得款项的雇员而写——无论是未到账的工资、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被扣除的款项,还是公司悄然停业的情形。
⚠️ 不要为了换取对方递来的一笔钱而匆忙签字 — 不要急于在辞职信或写明“已收齐全部款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的文件上签字。因为即使低于法定标准的预先弃权协议可能无法强制执行,但在争议发生后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却可能产生剥夺索赔权的效力。如果仅收取无争议部分的款项,应以书面形式保留其余权利,例如:“本人仅就无争议部分收取此款项,不视为放弃权利,也不视为承认款项已全部结清。”
将未付金额分项列出
- 已工作天数的工资,包括最后一个月中的零散天数
- 加班费及假日工作费,二者属不同项目
- 未使用年假的工资
- 工作保证金及被不当扣除的款项
- 如被解雇,遣散费及代通知金(代替预先通知的工资)——计算方法见被解雇可获得多少遣散费
工资和加班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
| 项目 | 诉讼时效 | 起算时间 |
|---|---|---|
| 拖欠工资 | 2年 | 各期付款到期之日 |
| 加班费 / 节假日工作报酬 | 2年 | 各期付款到期之日 |
| 遣散费 | 10年 | 解雇之日 |
| 代通知金 | 10年 | 权利产生之日 |
| 不当解雇损害赔偿 | 10年 | 被解雇之日 |
关键词是**“各期”**。被拖欠超过两年的人通常仍能追讨后期各期款项,但早期各期已经超过时效。诉讼时效可因债务人承认债务、部分清偿或提起诉讼而中断或重新起算。因此,主管打出“下个月转给你”的消息值得留存。向劳动监察员投诉没有特定的时间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随时都可以投诉,因为在法庭上雇主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警告: 不要等到临近时效届满,因为各期款项的起算时间并不相同,而且对劳动监察员命令提出异议的30天期限,是远比诉讼时效短的另一项期限。
迟延支付不只是支付本金
一旦发生迟延,雇主必须支付 迟延期间的利息,某些款项的利率规定为 每年15%;如果是 故意且无正当理由地不支付,还须支付 附加金,这是独立于利息的另一部分。适用于您案件的费率应当先行核实,因为要求过高会削弱主张的分量,要求过低则会损失金钱。
加班费:自己先检查哪里被坑了
- 计算费率 — 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高于正常时薪,节假日则逐级更高。如果所有情况都用同一个费率计算,那就说明有问题。
- 计算基数 — 每月固定支付的固定金额作为工作报酬,可能也算作工资,即使公司称之为津贴或职位补贴。
- 包干支付和向下取整 — 没有工时记录支撑的固定金额支付,或者干了将近一个小时却按零计算。
- 声称该职位没有加班 — 某些员工群体确实有不同条件,特别是代雇主行使雇佣或解雇权的人,但被称为“主管”本身并不构成例外。
扣薪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工资是员工的钱,除非符合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况,否则不得扣除。被不当扣除的金额通常最容易证明,因为数字就在公司自己的工资单上。
证据:趁今天保存,在公司账户被关闭之前
法律规定雇主有义务编制和保存某些文件,例如雇员名册、工作时间记录和工资支付凭证。但不要指望雇主方的文件能替你证明一切。您还需要自行准备4个方面的证据,即:雇佣关系、工资标准、工作时长以及索赔金额。即使离职后也可以自行获取的材料包括:您自己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的工资信息、代扣税证明书,以及遇到过同样情况的同事名单。
数字证据最需要抓紧处理,因为公司关闭系统或删除用户账户时,这些是最先消失的东西。请从今天起就将工作邮件、排班表、考勤文件和部门群聊记录下载保存到您自己的设备中,尤其是雇主承认欠薪的聊天记录。保存为能看到时间和发件人姓名的原始文件,而不是屏幕截图照片。但在被取消权限后不要再进入公司系统,因为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证据反而会使您自己被追究法律责任。
追讨的3级阶梯
- 催告函 — 分项列明金额,注明计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以可证明送达的方式寄送。您可以自行撰写,许多事项到此即告解决。
- 劳动监察员 — 向您工作所在地的府劳动福利与保护办公室提交申请,无需费用,可自行提交,不必聘请律师。工作人员将调查事实、传唤雇主说明并调取文件,然后作出命令。
- 劳动法院 — 适用于超出劳动监察员职权范围的事项,或任何一方对命令不服的情况。
只选一条路,不要并行 — 就同一法定款项而言,向劳动监察员提交申请或向法院起诉,可能自提交之日起即被视为选定途径,因此不应重复走两条路。如果打算撤回向劳动监察员提交的申请而改为向法院起诉,应在起诉前完成撤回并保留撤回证据。至于因不公平解雇造成的损害赔偿,则属于不同的权利基础,必须向劳动法院提交,并须将款项项目分开,避免与已交劳动监察员处理的事项重复 — 比较两种途径,参见选择劳动监察员还是向劳动法院起诉更好
30天是命令下达后的最后期限 — 雇主、雇员或雇员的法定继承人如对劳动监察员的命令不服,必须在知悉命令之日起30天内将案件提交法院,否则命令即告终局。该期限同样适用于所得低于应得金额的雇员。若由雇主提起诉讼,须按命令中到期应付的金额向法院缴存款项。而雇员或继承人不需缴存该款项,因此您不会因手头没有大笔资金而被阻挡。
不花钱请律师的途径——直说
免费帮助确实存在,而且很多情况下够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案件没有任何费用。
在劳动法院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程序免除法院规费,但当事人可能仍需承担某些实际费用,例如律师费、差旅费、文件费或执行判决的特殊费用。没有律师的人可以向法院口头起诉,由法院询问并记录为起诉状。不过,法院工作人员并不充当律师,也不负责代替原告构建案件。
这一豁免仅针对劳动法院的诉讼案件本身,并不会为您免除其他费用。提供免费帮助的途径包括:劳动检查员、驻法院志愿律师、律师理事会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案审查帮助经济困难者)、检察署的民众权利保护与法律救助办公室、省级司法办公室以及维护正义中心。
这些途径通常在争议不复杂且雇主仍然存在时够用,但在以下情况往往不够:雇主否认您是雇员、需要争论什么构成工资基数、需要在没有考勤记录的情况下证明数年前的加班费、雇主有律师并反击,或者公司即将消失并进入有期限且错过就无法补救的程序——请先尝试免费途径,但不要一直试到超过诉讼时效。
公司停业或业主失踪
即使文件尚不齐全,也应立即向劳动监察员提出申请。与同事联合,并记下你所知道的雇主财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将用于强制执行阶段。
如果雇主在劳动监察员已下达命令后仍不支付遣散费、工资或法定款项,雇员可以向劳工救助基金申请资金援助,无需先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去证明雇主没有财产。援助金额仅为救济性质,可能低于雇主拖欠的数额。雇员应尽快携带劳动监察员的命令、身份证、银行账户证明及困难证明,向福利与劳动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请。
申请所用的表格是 สกล.1(劳工救助基金申请表)。上限按日最低工资的倍数计算:非遣散费的款项,如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不超过 60 倍;遣散费则按工龄设上限,分别为 30、50 和 70 倍(旧新闻中较高的数字是新冠疫情期间的措施)。一般可在命令生效之日起 2 年 内提出申请,有些案件也可在生效前提出。收到领款通知后,须在 60 天 内办理。相关规定会不时修订,因此应向受理机构咨询。
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或业务重整程序,雇员必须在该案规定的期限内向官方接管人申报债权。仅向劳动监察员提出申请 并不能保住该期限,因为两者是不同程序,这一点一旦错过就无法补救。
命令已最终生效,但雇主仍未支付
已最终生效的劳动监察员命令仍不是可直接用于查封财产的执行令状。如果雇主不支付,雇员应将命令带回劳工福利与保护办公室,请求该办公室跟进,并以拒不执行命令为由提起刑事诉讼,同时请求协助向劳动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可用于查封或冻结财产的判决。此外,若符合条件,雇员还可同时向雇员福利基金申请款项。
因此,命令或判决本身还不是钱,也没有政府官员会自动去为您查找财产——追查财产的方法见《追债、起诉债务人及强制执行》。正因如此,应认真考虑调解方案,因为下个月实际到手的钱,有时比从一家即将一无所有的公司拿到的全额更有价值。
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该走哪条路,请在此处向我们讲述您的情况,或查看我们团队处理的劳动案件业务范围。
签署任何文件之前
请勿急于在辞职信或注明“已收妥全部款项且不再追讨”的文件上签字。应先索取副本、索取各项款项的计算明细,并在签字前留出时间核阅文件。
若您仅接受无争议部分的款项,应以书面形式保留对剩余部分的权利,例如在收款收据上批注:
“仅就此无争议部分收取该款项,不视为放弃权利,亦不视为承认款项已全部付清。”
延伸阅读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编制 — 成立于佛历 2529 年,总部位于孔敬,曼谷设有分所。本内容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个案的法律意见。每起案件的结果取决于其自身的事实与证据。采取任何行动前,应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