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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雇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以及许多公司误解的119天

泰国劳动法没有“试用期”这一豁免保护的状态。试用期员工就是正式员工,区别在于累计工作时间,而不是保护水平。

作者 法律顾问团队2026年8月22日1 分钟阅读
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雇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以及许多公司误解的119天

"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退,不用付任何钱"——这句话在雇主和雇员两边都常听到,但它 并不符合泰国劳动法

事实上,泰国劳动保护法并不存在所谓"试用期员工"这种获得较少保护的特殊身份。试用期员工从第一天起就是正式员工。区别只在于累计工作时间,它决定的是某些权利,而非保护程度。

即使在试用期内仍需做的事

  • 提前通知:按照法律规定在解雇前通知,除非属于例外情况,例如员工犯有法律规定的严重过失
  • 正常支付工资和加班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注册社会保险:而非等到试用期结束之后才办理
  • 给予法定假日权利:每周休息日和传统节日
  • 不得歧视或基于禁止性原因解雇,例如怀孕

120天界限与关于119天的误解

员工的部分权利自工作满120天之日起产生,不少公司因此将试用期设定为该界限之前结束。

双方应当统一认识的是:

  • 在120天前结束(试用期)并不免除提前通知义务
  • 在120天前结束(试用期)并不能阻止对不公平解雇的争议,这与和工龄挂钩的权利是两码事
  • 解雇后重新雇用并循环往复,以使工龄不继续累积,这种方式可以被主张为规避法律

雇主一方:如何让试用期具有实际法律效力

在合同中写明清楚 试用期限、评估标准以及不通过试用期的后果

实际进行评估并留存文件 无法用任何书面文件解释的试用期不通过,是进入争议审理阶段时最站不住脚的情形

在试用期届满前通知结果 而不是在届满之后

依法提前通知 或按法律规定支付代通知金

不要以“试用期”作为包揽一切的理由 因为进入审理阶段时,被审查的是雇佣的事实和已有的文件,而不是该身份称谓

员工一方:应该保留哪些材料

  • 雇佣合同或载明雇佣条件的通知书,包括注明试用期的条款
  • 实际入职日的证明,有时与合同上的日期不一致
  • 工资单及社保扣款凭证
  • 通知试用结果的信件或电子邮件
  • 书面形式的评估记录或评语

这些材料是向劳动检查员或劳动法院维权时推动案件进展的关键。仅凭口头陈述往往不够。

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解雇且认为不公

主要有两条途径:向劳动监察员投诉,或向劳动法院起诉。两者适用于不同情况,且都需注意法定时限。关于在劳动监察员与劳动法院之间如何选择的指南 已说明了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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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劳动案件

无论是希望建立严密试用期制度的雇主,还是突遭解雇的雇员,均可免费咨询律师,电话 092-254-2045


本文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个案的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试用期内雇主可以随时解雇吗?+

可以解雇,但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解雇。试用期员工与普通员工一样受劳动保护法保护,因此解雇仍需按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除非有例外情形,并且如果解雇理由不充分或违背事实,仍可能被主张为不公平解雇。

为什么很多公司把试用期设定为119天?+

因为员工的某些权利与累计工作满120天挂钩,不少公司于是把试用期设在满120天之前结束。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被禁止,但并不能带来人们所理解的豁免,因为提前通知仍然必须进行,而且如果雇佣模式明显表明是在规避法律,例如解雇后再反复重新雇佣,则仍可能被提出质疑。

试用期已过但没有人通知,算通过了吗?+

如果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员工继续工作,雇主也正常接受劳动成果,通常视为雇佣关系以正式员工身份继续存续。因此,希望适用试用期结果的雇主应当在期满前以书面形式进行评估和通知,而不是放任期限经过后事后再主张仍处于试用期。

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实践中存在这种做法,在双方于原定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并载明理由和新的期限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但必须理解,延长试用期并不会停止用于计算其他权利的累计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始终从入职第一天起持续累计。

试用期内自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吗?+

同样需要按照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提前通知。通知义务是双方的义务,而不仅仅是雇主一方。试用期内无故不到岗,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要求赔偿损失,并且通常会影响在新单位求职时的背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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