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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

1年期限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可以提前辭職嗎?

許多公司以為採用有固定期限的僱傭方式,合同到期後就不必支付補償金,但原則上這是不正確的。法律將不續簽視為解僱,只有某些特定專案性質的工作除外。

作者 法律顧問團隊2026年10月1日3 分鐘閱讀
1年期限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可以提前辭職嗎?

“按年籤合同,到期不續就結束,什麼都不用付”——這是採用定期勞動合同的公司中常見的誤解,也是最常導致僱主在勞資案件中敗訴的誤解之一。

泰國勞動保護法律認為,因合同到期而不續僱,即構成解僱。因此,工作滿 120 天以上的員工有權像正式員工一樣按工作年限獲得補償金。定期勞動合同因此並非規避補償金的工具,除非屬於法律限定範圍極窄的某些特定種類工作。

固定期限合同改變了什麼

固定期限合同真正能改變的,是提前通知這一點。當合同期限屆滿時,僱傭關係自行終止,無需提前通知。這與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同,後者在解僱前必須提前通知。

不改變的是:

  • 若工作滿規定條件,在不再續僱時獲得補償金的權利
  • 勞動保護法規定的其他權利,例如休假日、請假、加班費和社會保險
  • 續簽合同時連續計算的工作年限

例外情形:專案工作、臨時性工作和季節性工作

法律僅在僱傭關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時,才豁免合同期滿補償金:

  1. 有明確的起始和終止期限
  2. 屬於法律規定的工作種類,即不屬於僱主業務或貿易常規工作的專案工作、具有終止期限或工作完成節點的臨時性工作,或僅在該季節期間僱傭的季節性工作
  3. 工作必須在兩年內完成
  4. 自僱傭開始即訂立書面合同

公司最常出問題的是第2項。例如,會計、銷售人員或生產部門員工從事的是公司的常設工作,即便一年一簽合同,也不屬於專案工作,因此不能適用該例外情形。至於僅為在明確期限內完成新系統安裝而專門聘請的工程師,由於並非公司常規從事的工作,若其他條件齊備,則可能符合例外情形。

每年續簽合同,工齡並不重新起算

那些年復一年與同一名員工續簽合同的公司在簽訂時應當知道,工齡自第一天起連續計算。到了不再續簽之日,補償金將按全部累計工齡計算,而不是僅按最後一份合同計算。

合同之間的間隔期,例如讓員工離職後沒幾天又將其重新招回,以使工齡不連續,屬於法律明確規定應當連續計算工作時長的一種情形——如果這樣做是為了讓員工無法獲得相應權利。

員工在合同期滿前辭職

員工隨時可以辭職,但如果沒有合同或法律規定的理由而在期滿前離職,即構成違約。僱主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項如下:

  • 可以要求賠償實際發生的損失,例如緊急尋找替代人手的費用,但必須證明損失,不能自行隨意確定金額。
  • 不能自行從員工已工作期間的工資中扣款以作抵償,只有在法律允許的情形下才可以扣工資。參見可以扣員工多少工資
  • 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法院可以酌減至適當金額。

僱主在期滿前解除合同

如果僱主一方在期滿前解除合同,除按工作年限支付的補償金外,僱員還可以就提前解約另行索賠損失。如果沒有合同或法律上的依據,一份完善的合同就應當明確寫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事由,例如工作成果未達到可量化的考核標準,或違反規章制度中的紀律。

僱主方:審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真正可用

  • 僅在確有業務理由支撐時才使用固定期限合同,而不是為了規避補償金,因為根本規避不了。
  • 如果打算適用專案工作的例外情形,須明確工作性質、起始日期、結束日期,並從第一天起就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 為可能不再續簽的合同制員工預留補償金預算,工齡按累計計算。
  • 寫明提前終止合同的理由,以及員工未滿期即辭職時的處理程序。
  • 檢查合同是否與公司的工作規章相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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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僱傭合同、薪資結構與員工手冊 · 勞動爭議案件

如果貴公司採用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同,且不確定合同到期時需要支付哪些款項,請諮詢我們的律師團隊。我們會在到期日之前,先審查合同及實際工作性質。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建議。

常見問題

1年期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原則上需要支付。勞動保護法認為,因合同到期而不再繼續僱傭屬於解僱,工作滿120天以上的員工因此有權按工作年限獲得補償金。例外僅限於法律明確規定的少數特定僱傭形態。

哪種工作在合同到期後無需支付補償金+

具有明確起始與終止時間的有期限僱傭,用於並非企業常規業務的專案性工作、有終止期限的臨時性工作,或季節性工作;此類工作須在兩年內完成,且自開始僱傭起即訂立書面合同。如果屬於公司的日常工作,則即使合同寫明有期限,也不能適用這一例外。

連續多年一年一簽,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自入職第一天起連續計算。每年重新簽訂合同並不會重置工作年限;如果通過設定合同之間的空檔期使員工無法獲得權利,法律規定應將工作時間連續計算。

1年期合同員工可以在期滿前辭職嗎+

可以辭職,但如果沒有合同或法律規定的理由而在期滿前離職,屬於違約,僱主可以主張實際發生的損失賠償,但不得從員工已經工作應得的工資中扣除以抵償,必須雙方協商或依法主張。

僱主在1年期合同期滿前解約,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如果員工工作達到相應標準,須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如果沒有合同或法律規定的理由,員工還可能就提前解約另行主張損害賠償。因此,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提前解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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