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答案
本指南只回答一个问题:夫妻一方欠的债,另一方是否要负责,债权人能动哪些财产。离婚时仍有抵押的房子怎么分,请看抵押房产指南;被起诉并进入强制执行之后怎么办,请看债务人一方指南。这里不再重复。
法律规则(《民商法典》)。 第1490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下列债务:(1)管理家务、购置家庭必需品、家人医疗和子女合理教育方面的债务;(2)与夫妻财产有关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的事务所欠的债务;(4)另一方追认的债务,即事后承认或接受的债务。第1489条规定,共同债务以双方的夫妻财产和特有财产清偿。第1488条规定,由夫妻一方个人负责的债务,先用该方的特有财产清偿,不足时再用该方应占份额的夫妻财产清偿。因此,不属于第1490条所列类型、另一方也没有签名或担保的债务,是欠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我们的实务看法。 结了婚并不意味着所有债务都变成共同债务,没签名也不一定就安全。真正的争点往往是钱去了哪里、对方过去签过什么。在争论原则之前,先把文件找出来。
假设案例: 威拉先生和玛尼女士登记结婚,住在孔敬府孔敬县。威拉先生以自己的名义办了一张信用卡,欠款180,000泰铢;他还为全家使用的皮卡车贷款,又为自己的建材店贷款。玛尼女士只在购车合同上签了同意书,其他文件都没有签。下面逐笔来看谁负责。
1. 决定结论的四个问题
- 谁签了名。 是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还是保证人。原件比记忆可靠。
- 钱用来做什么。 家务、医疗、子女学费、个人开销,还是仅为一方的投资。
- 另一方有没有担保、联署或追认。 包括知道钱的来源并使用了这笔钱。
- 债权人盯上哪些财产。 债务人的特有财产、夫妻财产,还是另一方自己的特有财产。
四个问题都答得出来,方向大致就清楚了。
2. 登记夫妻与未登记同居
第1488条至第1490条关于特有财产、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规定,适用于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未登记而同居的人在法律上不是配偶。各自的债务归各自,除非对方签名或担保。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有或各自出资如何证明的问题,债权人通常只能触及债务人的份额。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请从一开始就保留自己的付款记录。
3. 第1488条至第1490条如何适用于常见债务
| 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 | 通常的归类 | 简要理由 |
|---|---|---|
| 生活费、伙食、医疗费、合理的学费 | 共同债务(第1490条(1)) | 家务和家庭管理 |
| 为购置、修缮、维护夫妻财产所欠的债 | 共同债务(第1490条(2)) | 与夫妻财产有关 |
| 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欠的债 | 共同债务(第1490条(3)) | 须证明确实是共同经营 |
| 另一方事后承认或接受的债 | 共同债务(第1490条(4)) | 追认 |
| 个人开销、赌博、仅为一方的投资 | 个人债务(第1488条) | 不属于第1490条的任何类型 |
第1490条的类型适用于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归类需要用证据来证明,例如信用卡账单的明细、收款人、合同载明的用途。法院看的是整体情况,而不只是名义。
4. 担保、共同借款人和同意书有何不同
以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身份签名的配偶,对该合同负责,无论该债务在家事法上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因为责任来自合同。
- 保证人 第680条的保证人是向债权人承诺,债务人不还时由自己代为清偿的人,须有保证人签名的书面证据。依第686条,债权人应在债务人违约之日起60日内书面通知保证人;未通知的,保证人可能就该期间之后产生的利息、损害赔偿等被免除责任。细节很重要,请让律师核对合同和实际违约日期。
- 共同借款人 与主借款人一样以债务人身份签名,银行可以直接向其主张。
- 配偶同意书 银行常在涉及家事法上需要另一方同意的行为时要求提供,例如出售或抵押不动产(第1476条)。它说明另一方知情且没有反对,通常不会使同意的人成为债务人。
需要注意:有的格式把同意、共同借款人和担保条款放在同一页,而且在同意的同时把钱用于家庭,可能被主张为第1490条(4)的追认。签名之前,请问清楚这份文件会让自己成为什么,并拿到副本。
回到威拉先生和玛尼女士。购车合同上的同意书本身不会使玛尼女士成为债务人。但如果两人用这辆车接送孩子,属于家庭开销,债权人可以主张这是第1490条(1)的共同债务。要看事实和证据。
5. 常见债务表
| 债务 | 通常是个人还是共同 | 需要核对什么 |
|---|---|---|
| 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信用卡 | 除非用于家务和家庭,通常是个人债务 | 每月账单、消费类型、发给另一方的附属卡 |
| 为全家使用的车辆办的个人贷款 | 若属购置家庭必需品,可能是共同债务 | 签名人、同意书、实际使用人 |
| 个体户的生意贷款 | 通常是经营者的债务;共同经营或追认的,则为共同债务 | 实际经营者、谁领工资或分利润、保证人 |
| 配偶以个人身份为公司贷款所做的担保 | 保证人按担保合同负责,公司是另一个债务人 | 保证书、额度、违约日期、第686条通知 |
| 向亲戚借款但没有合同 | 通常归借款本人,须证明钱的去向 | 聊天记录、转账证据、证人 |
| 网络或手机应用贷款 | 通常是个人债务;核查利率和催收方式 | 申请资料、放贷方是否有牌照、紧急联系人信息 |
利率异常高或放贷方没有牌照的,也请向律师咨询不公平合同条款和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问题。
6. 债权人赢了其中一方,能扣押什么
法院判决夫妻一方付款,且该债务是个人债务的,由第1488条定顺序:先是债务人的特有财产,再是夫妻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实践中,存款、车辆、土地等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即使是夫妻财产,也可能先被扣押或查封。另一方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如有证据,可以请求法院或执行官保护,例如请求划分份额,或将该财产作为自己的特有财产对待。执行改革后,《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和期限应结合实际案情由律师核对,这里只作一般性说明。
夫妻一方被宣告破产的,依第1491条,夫妻财产自判决之日起依法当然分开。
如果你是被起诉的一方,请看债务人一方指南,了解每个阶段还能做什么。不要为了躲债权人而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转让,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7. 离婚与债务:协议里写什么
离婚的整体问题请看离婚、夫妻财产与子女抚养指南;涉及股份或生意的,请看离婚时的公司股份与生意资产指南;离婚前财产被转移的,请看配偶转移资金指南。想在结婚前先约定债务的,有婚前协议指南。
分配债务的离婚协议只约束夫妻双方。银行不是当事人,仍可向最初签名的人主张。协议的作用在于,多还的一方可以向对方追偿。要真正从合同中脱身,需要债权人的书面免责或以一方名义再融资。
示例条款(请按事实调整):
第4条 债务
4.1 附件清单所列债务(信用卡,……银行,编号……,截至……年……月……日余额……泰铢)
自……日起由……单独偿还。
4.2 债权人依原合同要求另一方付款的,按4.1承接债务的一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补偿其所付金额。
4.3 承接债务的一方应在……个月内请求债权人免除保证人责任或更换保证人,或办理再融资。
4.4 附件清单之外、一方未告知对方而欠下的债务,由该方单独承担。
4.5 双方知晓,除非债权人书面同意,本协议不约束债权人。
8. 催收找到家人时
《债务催收法》(佛历2558年)规定了催收标准,禁止威胁、暴力、羞辱以及不当披露债务等行为。不是债务人或保证人的人,不应被当作债务人来催收。请保留通话和信息记录,并书面通知对方:请联系负有责任的本人。不建议用威胁或羞辱来回应,这反而可能对自己不利。在书面中引用标准的条文编号之前,请先对照官方条文核实。
见律师前的清单
债务文件
- 合同、信用卡或贷款申请表,以及迄今签过的所有文件
- 过往账单和付款收据
- 催款函和法院传票(如有)及收到日期
家庭与财产信息
- 结婚证,以及欠债日期与结婚日期的对照
- 特有财产与夫妻财产清单及资金来源证据
- 借款用途的证据
保护自己
- 不为躲避债权人而转移财产
- 在读完并拿到副本之前,不签新的同意书或担保
- 保留催收波及家人的证据
延伸阅读
- 离婚时房子还在抵押中 —— 抵押房产与离婚协议示例条款
- 因欠债被起诉并被强制执行:债务人一方 —— 强制执行各阶段仍可采取的措施
- 怀疑配偶在离婚前转移资金 —— 合法掌握财产清单和资金流向的方法
- 婚前协议应该约定什么 —— 提前约定财产与债务
- 离婚、夫妻财产与子女抚养 —— 离婚与夫妻财产分割全貌
- 配偶持有股份或生意时的离婚 —— 离婚时的公司股份与公司资产
谁来承担债务,取决于谁签了名、钱的用途、有没有担保,以及债权人盯上哪些财产;离婚协议不能约束债权人。
我们协助审阅夫妻之间的债务合同、在离婚协议中安排债务分配,以及在被起诉或被催收时作出应对。如需初步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将详情发送给我们。另请参阅我们的家事业务。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