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询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许多公司的规章制度与法律不一致的问题,尤其是在累积和员工离职时的支付方面。
《劳动保护法》将年假称为年度休假,这是雇主必须支付工资的假期,而不是雇主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的休假。
最低权利
-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雇员,有权享受年休假,每年不少于六个工作日。
- 公司可以规定得比这更多,例如按工龄递增。
- 对于尚未工作满一年的雇员,雇主可以按比例给予休假。
- 在年休假期间,雇员照常领取工资。
谁决定休假日期
法律规定,由雇主提前安排年度休假,或按与劳动者约定的方式安排。实践中,多数公司采用由劳动者提出申请、主管批准的做法,只要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写明,这样做是可以的。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当年雇主没有安排劳动者休假,例如因工作繁忙每次都拒绝休假申请,而劳动者在本应休假的日子照常工作,雇主可能须按劳动者在休假日工作支付工资。
跨年累积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年休假必须可以累积,但允许雇主与雇员事先约定将年休假累积或顺延至下一年度合并使用。一份良好的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
- 是否可以累积
- 最多可累积多少天
- 累积的假期必须在何时之前使用
-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会产生什么后果
规章制度中写明“不使用即视为放弃权利”的条款,必须与上述事项一并理解。如果雇员未使用年休假是因为雇主未安排其休假,则该条款可能无法对雇主起到保护作用。
员工离职时:需要以金钱支付多少
是否有权就尚未使用的年假获得折现补偿,取决于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 情形 | 需要支付 |
|---|---|
| 雇主解雇,且员工未犯严重过错 | 累积的休假日 + 解雇当年按比例计算的休假日 |
| 员工自行辞职 | 上一年度累积且尚未使用的休假日 |
| 因法律规定的严重过错而解雇 | 上一年度累积且尚未使用的休假日 |
这部分金额按日工资计算,且必须包含被视为工资的额外款项。参见哪些款项属于工资
雇主方:把规章制度写在一段话之内
- 按工龄列明天数,以及第一年的按比例计算方式
- 列明申请方式与审批人,并确立申请被拒绝时公司如何安排休假的原则
- 列明累积、上限及使用期限
- 列明员工离职时以支付金钱代替休假的处理方式,须与法律相符
- 让薪资系统能够计算每位员工在任何一天的剩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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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劳动合同、薪资结构与员工手册 · 劳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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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