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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土地和房屋的回赎式买卖:与抵押有何不同,以及真正让人失去土地的期限

回赎式买卖自订立合同之日起就已经转移所有权,而不是拿地契去作担保。了解它与抵押的区别、赎回权,以及人们有钱支付却仍会失去土地的关键点。

作者 法律咨询团队2026年8月22日1 分钟阅读
土地和房屋的回赎式买卖:与抵押有何不同,以及真正让人失去土地的期限

很多人以为“买卖回赎”就是把地契拿去抵押借款,然后再像当铺一样拿钱赎回。正是这种理解,让许多地主失去了土地。因为在法律上,买卖回赎就是真实的出售,所有权在登记之日起就已经转移。留给卖回人的,只是在约定时间内的“赎回权”而已。

最重要的区别:抵押 与 回赎买卖

抵押回赎买卖
合同期间的所有权仍归原业主所有已转移给买受人
如不支付/不回赎债权人须通过诉讼强制执行抵押并进行公开拍卖期限届满后土地归买受人所有
丧失财产前的期限较长,须经过法院程序较短,至到期日即告终结

需要记住的是最后一行:抵押始终有法院程序居中,回赎买卖则没有。 回赎期届满后,买受人无须起诉任何人,无须公开拍卖,也不存在任何程序可让原业主再行协商。

必须在地政厅登记

不动产回赎买卖必须做成书面文件并向主管官员登记。若未登记,则归于无效。

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双方自行签署文件,然后将地契交给对方保管,这并非完整的回赎买卖,也不是抵押。一旦发生纠纷,就变成需要证明双方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这耗时且不确定性远高于前者。

保护耕作用地和住宅用地回赎卖方的法律

对于农业用地或住宅用地,有专门法律设定框架,以免回赎卖方处于过于不利的地位。需要了解的要点:

  • 回赎期限设有最低限度,并非合同可以约定短短几个月后即可没收土地
  • 回赎卖方在回赎期限届满前仍可继续使用土地或居住,且无需向回赎买方支付报酬
  • 回赎买方必须在期限届满前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发出书面通知
  • 回赎买方可主张的收益设有上限

上述期限和上限的细节可能会有修订,应在签订合同或办理回赎时核对当时正在施行的版本。

真正让人失去土地的情形

从实际来咨询的情况看,反复出现的模式不外乎几种:

以为仍是所有者,因而不急于筹钱,想着等期限到了再谈也行。

计算日期错误,按自己手中合同上的日期来算,但该日期可能与登记日期不一致。

去赎回却遭对方推脱,对方拖延日期、不收钱、不去土地厅,直到超过期限。其实法律从开始就有解决办法,只要知道该怎么做。

口头续约,对方同意延期,但没有做成书面文件并登记,等到时候便没有任何凭证。

签订重叠合同,从原来的回赎买卖买方那里额外借钱,却不明白这会如何影响赎回期限。

如果准备办理,签约前应检查什么

  • 实际的赎回到期日,从登记之日算起,而不是口头约定的日期
  • 用于赎回的全部金额,包括回报,应明确以数字写明
  • 赎回的渠道和方法;如果对方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 延期的条件;需要怎样做才能生效
  • 合同期间的居住或耕种权利,是否已在合同中注明

如果已经过了期限,还有办法吗

难度大大增加,但并非所有情况都会立即终结。需要核查的关键点在于:合同是否按规定形式订立、是否已登记、买受人(承购人)是否按法律要求进行了通知、约定的期限是否与法律规定的最短期限相抵触,以及是否存在阻碍赎回的行为。这些问题必须依据实际文件来判断,而不是凭口头说明。

不要等待 这方面的期限一直在流逝,每过一周,可选择的空间就越来越小。

延伸阅读

📌 延伸阅读:土地法 · 不动产

如果您即将订立卖回合同,或临近赎回期限仍不确定该怎么做,可免费咨询律师,请拨打 092-254-2045


本文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回赎式买卖与抵押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所有权。抵押是拿土地作债务担保,所有权仍归原所有人。债权人要取得土地,必须起诉实行抵押权,并按照法院程序进行拍卖。回赎式买卖则是真正的买卖,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出卖人仅保留在规定期限内赎回的权利。如果超过期限未赎回,土地就无条件归买受人所有,既不需要起诉,也不需要拍卖。这就是为什么回赎式买卖比抵押更容易让人更快失去土地的原因。

在自己家里签订回赎式买卖契约,不前往土地厅,有效吗?+

不动产回赎式买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土地厅主管官员处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合同无效。常见问题是当事人自行在纸上签字,然后把地契交给对方持有保管。这既不是法律上的回赎式买卖,也不是抵押。一旦发生争议,就必须证明当事人实际上约定了什么,这既困难又耗时。

如果接近赎回期限还凑不齐钱,能做什么?+

只要在期限届满前着手,就有多种办法,例如:以书面形式申请延长赎回期限并办理登记;筹措资金赎回;或者在买受人推诿、拒绝接受赎回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提存。不能做的是拖过期限再去协商,因为一旦期限届满,赎回权依法消灭,这不是买受人是否心善的问题。

在赎回期限未届满前,还能住在房子里或在地里耕作吗?+

对于以农业或居住为目的的土地,专门保护出卖人的特别法律规定,出卖人有权继续占有和使用该不动产,直至赎回期限届满,且无需向买受人支付报酬。如果赎回期尚未届满就被赶出地块,应当立即咨询律师,而不是默默妥协。

买受人是否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发出提醒通知?+

对于以农业或居住为目的的土地,法律规定买受人必须依法定期间,在赎回期限届满日前向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以免出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最后期限。如果未按此规定发出通知,将影响赎回期限。若有人声称赎回期已经届满,应当立即核查这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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