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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员工提出变更劳动条件的要求:公司应如何准备谈判

员工依据《劳动关系法》B.E. 2518 提交要求书后,雇主须在3日内开始谈判。本文说明谁可以签署,以及谈判前应准备的文件、方案和内部沟通。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劳动与公司法团队2026年11月2日12 分钟阅读
员工提出变更劳动条件的要求:公司应如何准备谈判

早晨,人事主管打开邮件,发现一份附有数十名员工签名的文件,要求提高轮班津贴、设定奖金下限并增加福利。有的公司立刻召开全员大会,有的公司则等老板从国外回来。但法律从收到文件之日起算,允许开始谈判的时间只有3日。本文面向工厂及较大雇主的老板、人事总监和国别负责人,说明谈判前和谈判中应准备什么。

我们已有的内容不再重复。若公司自己想降低工资或福利,请看想削减工资、工作日或福利的公司;要求到来之前的自查,请看公司劳动法健康检查;工厂面临的整体法规,请看工厂与工业区法律指南。本文只聚焦要求书到达之后的步骤、权限、文件、方案和内部沟通。

核心答案

要求书到达后,按顺序做四件事:核查形式是否正确;指定代表并以书面确认其权限;在3日内开始谈判;避免任何可能被解读为对提出者报复的行为。数据和方案的准备,则为随后的第二轮会议而进行。

法律依据。《劳动关系法》B.E. 2518 第5条将"劳动条件"定义为工作日和工时、工资、福利、终止等工作或雇佣条件,将"劳动条件协议"定义为雇主与员工就这些事项达成的协议。第13条要求以书面提出要求;由员工提出的,须有相关员工至少15%的姓名和签名,且每一方的谈判代表不超过7人。第16条要求在3日内开始谈判。若未在期限内谈判或未能达成协议,第21条视为发生劳动争议,提出要求的一方须在24小时内通知劳动争议调解官。第22条给予调解官5日调解期。第31条在程序进行期间保护相关人员免于被解雇或调动职务,第121条禁止因员工依法提出要求、谈判或申诉而实施不当劳动行为。

我们的实务看法。 谈判搞砸的公司,很少是因为缺钱,而是因为没人知道谁能拍板、没有每项要求的成本数字,以及现场主管的一句话被理解为威胁。我们事务所的角色,是在劳动法合规工作和常年人事咨询的框架内,于谈判前和谈判中核查法律步骤、文件、代表的权限、方案和协议草案。我们不在谈判桌上代表公司。

假设案例。 孔敬的一家包装工厂有员工320人,其中生产部门140人。轮班组长巴西先生带领30名生产员工提交文件,要求提高夜班津贴、设定奖金下限并增加交通津贴。厂长维蒙女士于周一收到,询问人事"最迟何时必须回复"。答案是周四之前。下文以此例说明。

1. 要求是否以适当形式提出

争辩之前,第一天先核查三点。

  • 是否为书面。 第13条要求书面要求。聊天消息或口头表态不是第13条意义上的要求。
  • 是否关于劳动条件。 即第5条所列事项,例如工资、轮班津贴、奖金、福利、工作时间。例如要求撤换某位经理,并非此程序下负有谈判义务的事项。
  • 签名是否足够。 由员工提出的,须有与该要求有关的全体员工至少15%的姓名和签名。

在本例中,与夜班津贴要求有关的员工可能只是夜班生产人员,而非全部320人。人事必须正确统计相关人员。若为140人,15%即21人,30个签名已足够。但名单中若有非员工或重复者,应剔除后重新计算。

文件有瑕疵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无视。应迅速书面回复,指出瑕疵,并提出会议时间,避免被视为拒绝依第16条谈判。不要把签名名单当作筛选需要区别对待之人的名单,否则会触及第31条和第121条,详见第6项。

2. 3日期限与程序顺序

步骤条公司要做的事
员工书面提出要求13记录收到日期,核查形式与签名
书面通知代表,开始谈判16迅速指定代表,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开始
未在期限内谈判或无协议21视为劳动争议,要求方须在24小时内通知调解官
调解22调解官在5日内调解;达成协议则进入第18条程序
未达成协议22仲裁员,或依第34条条件进行停工或罢工
订立协议18书面、双方签署、张贴30日、15日内登记

第34条在若干情形下禁止停工和罢工,例如尚未提出要求时、尚未进入第22条所称的无协议阶段时、仲裁员正在审理期间。无论哪种情形,要停工或罢工的一方都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调解官和对方。考虑停工的公司,因涉及工资和第121条,应每次都先取得意见。

本例中,维蒙女士周一收到文件。人事当天即回复,指定了公司方代表并提议周三,因此谈判在3日期满前已经开始。

3. 谁能代表公司签署,权限如何落到书面

常见的问题是:谈判人员在桌上"同意"了公司未批准、或超出董事权限的事项。下表显示谁适合持有哪种权限。请结合公司的登记证明和章程调整。

角色适合承担应以书面持有的权限
董事会确定预算框架和可接受条件,批准最终协议与章程及公司登记证明一致的董事会决议
董事总经理在董事权限内代表公司签署,任命首席谈判人载明有权签署董事的公司登记证明
人事总监首席谈判人和发言人,在框架内提议和回应载明事项、范围和上限的授权委托书
厂长提供现场事实,作为代表列席,不就数字表态代表任命书,无权签署协议

风险有两个。其一,谈判人员同意了公司无法批准的事项。若公司让该人以有权限者的面目出现,对方可依《民商法典》第821条主张表见代理;公司若不迅速否认,依第823条可能被视为已追认。其二,谈判人员过于谨慎,一切都说"我先确认一下"。谈判停滞,对方会认为公司没有诚意。

对策是在第一天之前以书面设定框架:代表可独自接受什么、什么必须带回审批、什么不得说。决议样本如下,请按事实调整。

____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___次 ____年__月__日
议题:任命就劳动条件要求进行谈判的代表
董事会决议如下:
1. 任命公司方谈判代表,不超过7人,名单见附件,由人事总监 ____ 担任
   组长兼唯一发言人。
2. 授权代表仅在附件1(保密)的框架和上限内,就 ____ 提出和接受方案。
3. 超出框架的方案,或涉及 ____ 的方案,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代表无权
   在会议上接受。
4. 协议在董事会批准最终文本后,由有权签署的董事 ____ 签署。
5. 本决议自 ____ 起生效,至书面撤销为止。

若对方要求出示权限证明、公司使用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托人、范围和期限,并就印花税向会计师确认。

4. 首次会议前应准备的文件

文件齐备,代表才能当场回答。最低限度的一套如下:

  • 现行工作规则。 依《劳动保护法》B.E. 2541 第108条,雇主有10名以上员工时必须具备,并附公示的证据。
  • 既有的劳动条件协议。 如有,附登记证明及终止日期。
  • 每项要求的人工成本模型。 每人每月和每年的成本、受影响人数、对加班费、社保缴费以及与工资挂钩事项(如与工资挂钩的奖金)的影响。
  • 公司财务状况。 损益、现金流、在手订单、含价格调整条款的合同。
  • 同行对标。 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工厂的工资和福利,须以合法方式取得。
  • 相关员工名单。 签名者、代表,以及可能受第31条保护者的现状、警告和纪律记录,以便事先知道这段期间公司不得触碰的人。
  • 谈判记录。 每次会议使用下面的模板。
劳动条件要求谈判记录 第___次
日期 ____ 时间 ____ 地点 ____
公司方代表:____(组长 ____)
员工方代表:____(组长 ____)
讨论的要求项目:关于 ____ 的第 ___ 项
员工方方案:____
公司方案/回应:____
已达成一致的事项:____
未决事项及由哪一方回复:____ 于 ____ 前
下次会议:____
公司方签字 ________   员工方签字 ________

5. 方案:法律已规定的与可谈判的

先把所有要求分成两堆。第一堆是法律已经规定、不属于谈判筹码的内容,例如《劳动保护法》B.E. 2541 的加班费、休息日工作工资和休假权利。若要求只是要法律本来就要求的东西,应明确说明公司本就应当提供,并核实是否确已提供。第二堆是超出法律的部分,例如轮班津贴、奖金和各类补助,这些可以谈判。

类型例子处理方式
法律已要求加班费、假日、休假、按期发薪确认合规,有疑问则回溯自查,绝不提出低于法律的方案
超出法律、可谈判夜班津贴、奖金下限、交通津贴测算成本,提供选项,分阶段,附条件
管理事项晋升、排班、安全区分是否涉及劳动条件;涉及则谈判,不涉及则说明理由

好的方案有四个要素:明确的金额或权利;起止时间;与权利挂钩的条件,如出勤或产量;分阶段调整。不要提"以后再研究"这类方案,只会引发新的解释争议。本例中,公司把夜班津贴上调分成12个月内的两步,而不是一次到位,奖金下限则只在业绩达到约定目标的年份才提供。

有一条硬规则:不要承诺与法律相抵触的事项,例如同意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或让员工放弃加班费。这类条款不会保护公司,只会引发新的投诉。若公司的方案会减少既有权利,请参考削减工资或福利的做法。

6. 谈判期间的沟通

  • 只有一位发言人。 由人事总监或公司指定的人与员工代表对话,并向全体员工发布信息。其他任何人都不代表公司作答。
  • 双方签署的记录。 每轮都要有双方签署、至少是确认收到的摘要。使用第4项的模板。
  • 不报复。 不得因该要求而解雇、减少工时、变更班次或职务,对象包括提出者、其代表和参与者。第31条在要求未解决期间禁止解雇和变更相关人员的职务,仅有四项例外:职务上不诚实或故意对雇主实施犯罪行为;故意对雇主造成损害;书面警告后仍违反合法规则或命令(情节严重者无需警告);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该规则不得是为阻碍要求而制定的。第121条同样禁止因员工依法提出要求、谈判或申诉而解雇或施压。
  • 不绕过代表。 不要向个别员工发送方案,不要在聊天群里发帖劝人撤销签名,也不要撇开代表单独征集对方案的签名。这可能被解读为规避谈判。应通过代表沟通;确需通知全体员工时,只说明程序事实和已向代表提出的方案。
  • 不威胁。 关于关闭工厂、迁移生产线、不续约的言论,若听者理解为报复,可被用作证据。管理层确有必要说这些话时,应事先经过法律审查。
  • 不公布提出者的个人数据。 收集和使用员工数据须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B.E. 2562,把提出者的姓名张贴给他人看会带来风险。

给生产线主管的说明样本(请按公司情况调整):

主题:公司就员工要求进行谈判期间,生产线主管的行为准则
1. 公司正依法与员工代表谈判。代表公司发言的只有一人:____
2. 不要询问谁签了名。不要要求员工撤销签名。不要谈论对职位或合同的影响。
3. 变更相关员工的班次、职务或工时之前,务必先与 ____ 商量。
4. 下属询问该要求时,回答:"公司正按正式程序谈判,代表会通报进展。"
   并转交 ____。
5. 发现违纪行为时,记录事实,并在警告或处分前通知 ____。

这段期间若员工发帖批评公司,请看员工在社交媒体上批评公司。

7. 协议达成后:登记与效力

第18条要求协议为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雇主须在员工工作的场所张贴至少30日(须在3日内开始),并在15日内向劳动保护与福利厅厅长或受委托者登记。请事先指定专人,自签署之日起计算天数。

协议有两个效力。第一,第20条规定,与协议相抵触的劳动合同,除非对员工更有利,否则不得采用,因此低于协议的个别合同无法执行。第二,第10条要求有20名以上员工的工作场所具备书面劳动条件协议,第11条规定没有协议时工作规则视为协议。新协议订立后,应核对工作规则是否一致,并通过《劳动保护法》B.E. 2541 第108条的程序修订或重新公示,避免两份文件冲突。

若协议涉及工作场所搬迁,请看搬迁工厂或办公室;若谈判破裂并进入诉讼,请看被诉至劳动法院的雇主。因计划裁员而谈判的公司,还应一并阅读重组与裁员规划。

8. 收到要求书时的检查清单

第一天

  • 记录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将原件与签名名单一并保存
  • 核查是否为书面、是否关于劳动条件、是否有相关员工至少15%的签名
  • 书面回复,指定代表并确定3日内的首次会议
  • 告知高管和现场主管,不得对提出者或代表报复

权限与团队

  • 董事会决议任命不超过7人的代表,并设定框架和上限
  • 确定唯一发言人
  • 以书面规定哪些事项必须回报批准
  • 核对公司登记证明,使签署董事与将签署协议的人一致

文件与数据

  • 工作规则和既有协议
  • 每项要求的成本(每月、每年)
  • 财务状况、现金流和对标资料
  • 可能受第31条保护者名单及各人的纪律记录
  • 谈判记录模板

方案与沟通

  • 区分法律已要求的与可谈判的
  • 准备不违反法律的、分阶段且附条件的方案
  • 用准备好的文字向生产线主管说明
  • 不绕过代表向个别员工发送方案

协议达成后

  • 书面签署,张贴30日,并在15日内登记
  • 检查并修订工作规则使之一致
  • 按协议调整薪资核算

延伸阅读

只要公司清楚谁有权限、数字是多少、方案不与法律冲突,要求书就不是危机。按时谈判,保留完整记录,避免对任何相关人员报复。

我们在劳动法合规工作和常年人事咨询的框架内,协助在谈判前和谈判中核查法律步骤、文件、代表的权限、方案和协议草案。如需首次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发送详情给我们。另请参阅劳动法合规审查。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常见问题

员工提交了要求书,雇主最迟何时必须开始谈判?+

依据《劳动关系法》B.E. 2518 第16条,收到要求书的一方须不迟延地以书面通知己方代表的姓名,并须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由双方开始谈判。若在此期限内未开始谈判,依第21条视为发生劳动争议。因此,收到书面文件后必须能立即指定代表。不要等到董事会开会后才回复。

要求书需要多少员工签名才有效?+

第13条要求以书面提出要求;由员工提出的,须有与该要求有关的全体员工至少15%的姓名和签名。请先确定相关员工是谁,并核查有无重复或非员工的签名人。在未核对文件的情况下,不要以此为由拒绝谈判。

要求尚未解决期间,公司可以解雇或调动相关人员吗?+

第31条禁止雇主自要求提出之时起至谈判、调解或仲裁结束止,解雇或变更与要求有关的员工、其代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的职务。有四项例外:职务上不诚实、故意对雇主造成损害、书面警告后仍违反合法规则或命令、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每次采取行动前都应先取得意见,并同时核查第121条的不当劳动行为。

公司的谈判人员未经董事会批准就接受了要求,会怎样?+

取决于该人实际拥有的权限,以及公司让对方看到了什么。若公司容许其以有权限者的身份出面,可能适用《民商法典》第821条的表见代理;依第823条,公司也可能因行为而被视为追认。请从一开始就书面确定代表可以提议、接受、签署的事项,以及必须带回审批的事项。

达成协议后必须做什么?协议的约束力有多大?+

依第18条,协议须为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雇主须在员工工作的场所张贴至少30日,并在15日内向劳动保护与福利厅厅长或受委托者登记。与协议相抵触的劳动合同,除非对员工更有利,否则依第20条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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