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SUWANVARA LAWFIRM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UWANVARA LAWFIRM
SUWANVARA LAWFIRM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商业法

泰国消费者保护法下的商品标签:进口商和网店卖家必须标示什么,谁来担责

工厂生产或为销售而进口的商品属于标签管制商品,必须贴有泰文标签,并按标签委员会公告标示信息。销售无标签或标签不正确商品的卖家会受到处罚,生产商和进口商的处罚更重。本指南梳理必须标示的内容、谁须担责,以及另有专门标签法规的商品。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商法团队2026年10月8日8 分钟阅读
泰国消费者保护法下的商品标签:进口商和网店卖家必须标示什么,谁来担责

什么商品是“标签管制商品”

佛历2522年(1979年)《消费者保护法》第30条规定,两类商品依法律规定属于标签管制商品。

  • 依工厂法由工厂为销售而生产的商品
  • 为销售而订购或进口到王国境内的商品

此外,标签委员会还可以另行指定某些类别的商品为标签管制商品。佛历2565年(2022年)的公告将其分为 8 类:家用器具、个人用品、纸张和文具、电器和电气设备、车辆和配件、农业用品、建筑材料及其他。

简单地说,凡是为销售而进口的商品,或由工厂生产的商品,应先按“必须依本法贴标签”来对待。

标签必须标示什么

标签委员会公告《标签管制商品的标签特征(第3号)》佛历2565年(2022年)自佛历2566年(2023年)年中起生效,规定的项目如下。

  1. 商品的类别或种类名称
  2. 在泰国注册的生产商名称或商标
  3. 在泰国注册的订购人或进口商名称或商标
  4. 进口商品的生产国
  5. 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地址
  6. 尺寸、规格、数量、容量或重量(视情况而定)
  7. 使用方法
  8. 使用或保存的建议
  9. 警示、禁用事项或注意事项
  10. 生产的日、月、年
  11. 有保质期商品的到期日期或最佳使用日期(日、月、年)
  12. 价格,以泰铢为单位标示

容易出错的细节

  • 警示所用字体必须大于一般文字,且颜色与标签底色形成对比。
  • 日期按日、月、年的顺序排列,可使用佛历或公历。无法标明确切生产日期的,可使用周加年,或月加年。
  • 字体大小至少为 2 毫米;标签面积小于 35 平方厘米的,至少为 1.5 毫米。
  • 价格必须以泰铢标示,也可以另外加注其他货币。

标签上的文字必须包含泰文,也可以同时附有外文。部分商品类别,例如塑料制品、带轮子的玩具和个人电脑,另有专门公告要求增加标示内容,因此请核查您的商品是否有专门公告。

第31条还规定了一般原则:标签上的内容必须真实,且不得就商品的重要事项造成误导。

谁须担责

第52条处罚明知或应当知道而销售无标签,或标签、标签的展示方式不正确的标签管制商品的人。

行为人处罚
一般卖家,包括买货转售的零售店和网店卖家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
生产商,或为销售而订购或进口商品的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二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

许多旧文章仍引用五万泰铢的罚款,这一数字与现行标准不符。

零售商并不享有豁免,只是以明知或应当知道为前提。因此,进货转售进口商品的商店应在收货时检查标签,并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中保证标签正确。

如果标签上的内容故意虚假或具有误导性,另构成第47条的罪名,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再犯则加重处罚。除刑事处罚外,标签委员会还可以命令更正标签或停止销售。

网络销售

从国外订货自行在网上销售的卖家,依本法即为进口商。向客户发货前,必须贴上载明自己名称和地址的泰文标签,并按进口商的标准承担处罚。

还应了解以下几点

  • 我们没有找到要求在网店页面上展示全部标签项目的公告。主要义务是:送到买家手中的商品必须带有正确的标签。
  • 网店页面上的文字、图片和直播带货都属于广告,如果虚假或具有误导性,同样可能触犯消费者保护法,因此网店信息应与实际标签一致。
  • 商品和服务价格法要求展示商品价格,网店页面上也应清楚标示价格。

如果销量增长到需要系统地处理进口商、税务和责任问题,请参阅网络卖家何时应从个人转为法人

另有专门标签法规的商品

部分商品类别有更详细标签规定的专门法律,并且在销售前需要申请许可或备案。请先按该专门法律核查,再看标签委员会的标签公告是否将该商品排除在外。

进口商品:如何建立标签体系

第52条的义务在销售时产生,因此进口商应在商品离开仓库送往卖家或买家之前,做好泰文标签。

  •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标签上必须是实际进口商品的法人,而不是品牌名或店铺名。
  • **生产国:**应与进口文件一致。不一致的情况在海关事后稽查时可能成为问题。
  • **泰文贴纸:**覆盖或加贴在原标签上的贴纸必须贴牢、易于阅读,且不得遮挡生产商原有的警示。
  • **与国外生产商的合同:**应要求生产商提供正确的成分、使用方法和警示信息,并在信息有误时承担责任。
  • **与经销商的合同:**应写明由谁制作标签、标签有误时谁担责,以及谁是法律上的进口商。

上架销售前的核查清单

  1. 核查商品是否属于标签管制商品,或适用专门法律,例如食品、化妆品或强制性 TIS。
  2. 核查该类商品是否有专门的标签公告。
  3. 按适用于该商品的情况,制作包含全部 12 项内容的泰文标签。
  4. 核查字体大小、警示和日期格式。
  5. 使用实际进口法人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国应与进口文件一致。
  6. 使网店页面和广告内容与标签一致。
  7. 在与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合同中加入标签保证条款。
  8. 保存每个批次的标签原始文件,并记明开始使用的日期。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

哪些商品需要按消费者保护法贴标签?+

佛历2522年(1979年)《消费者保护法》第30条规定,依工厂法由工厂为销售而生产的商品,以及为销售而订购或进口到王国境内的商品,属于标签管制商品。标签委员会还可以另行指定标签管制商品的类别。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另有专门法律的商品,还必须遵守各自的专门法律。

标签必须标示什么?+

按现行的标签委员会公告,标签必须标示商品的类别或种类,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名称或商标,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地址,尺寸或数量,使用方法,建议,警示,生产日期,有保质期商品的到期日期,以及以泰铢标示的价格。部分商品类别另有专门公告,要求增加标示内容。

买货转售的零售店也要为标签担责吗?+

要。第52条处罚明知或应当知道而销售无标签或标签不正确的标签管制商品的人。一般卖家可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生产商,或为销售而订购或进口商品的人,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二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

我自己从国外订货在网上卖,算进口商吗?+

如果是为销售而订购或进口,就属于订购人或进口商。销售前必须贴上载明进口商名称和地址的泰文标签,标签不正确时按进口商的标准受罚。

网店页面上也必须展示标签信息吗?+

标签法规的主要义务是:送到买家手中的商品必须带有正确的标签。不过,网店页面上的内容属于广告,如果虚假或具有误导性,可能构成另一项罪名。网店信息应与实际标签一致,并清楚标示价格。

Lawyer-client handshake symbolizing trust at Suwanvara Law Firm

我们准备倾听您的故事

与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初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