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扣半天工资”“打碎杯子扣工资”“辞职未提前通知就不发最后一期工资”——这些规矩在许多公司依然存在,而且大多违反劳动保护法。
泰国法律的原则是:禁止雇主扣减工资、加班费和休息日工作报酬,然后才针对某些特定项目作出例外规定,而不是允许雇主扣除规章制度里随便写下的任何项目。
可扣除项目
依专门法律规定可扣除,无需另行取得同意
- 须源泉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 社会保险中雇员部分的缴款
- 雇员作为成员的法律规定基金的累积金
须取得雇员同意方可扣除,且受上限约束
- 依工会章程规定的工会会费
- 储蓄合作社债务,或仅对雇员一方有利的福利债务
- 工作保证金,且限于法律允许收取保证金的工作岗位
-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赔偿
- 依约定缴付的退休公积金累积金
上限: 第二类项目每项扣除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合计不超过五分之一(即雇员当期有权领取金额的五分之一),但雇员同意扣除更多者除外。
同意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列明项目和金额。求职申请书中"同意按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扣款"之类的笼统表述,通常不够。
常见情形
迟到 雇主无须为未实际工作的时间支付工资,但扣除超过缺勤时间的部分,例如迟到几分钟却扣半天工资,属于以扣工资方式作出处罚,法律不允许。正确的做法是依据规章制度以书面形式警告,并以勤工奖作为激励。
造成财物损坏 只有在损害系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可扣除,且须取得同意,并在规定上限之内。正常工作失误,例如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物品掉落破损,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不得扣除。
未提前通知即离职 已经工作时间的工资必须按期支付。如果公司确实遭受损失,须另行协商或索赔。扣留最后一期工资本身就违法。
工作保证金 仅可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种类工作收取,例如须负责雇主金钱或财产的工作,并且必须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返还。
法院下令扣押工资 与雇主的扣款是两回事。雇主必须遵照执行官员的文书办理。参见可以扣押债务人多少工资
如果扣错了
无权扣除的工资属于拖欠工资。雇主必须返还并依法支付利息;若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支付,还可能须按拖欠时间累计支付附加款。违法扣除工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员工可以向劳动检查官投诉,或向劳动法院起诉。
雇主方:检查公司内部的扣款规则
- 逐一检查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看是否存在不在法律允许清单内的扣款规则
- 将“罚款”改为按程序进行警告和纪律处分
- 按项目分别准备同意书表格,用于福利贷款或合作社债务
- 设置工资系统,自动核查每期扣款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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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雇佣合同、薪资结构与员工手册 · 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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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