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中小企業的老闆,起步時什麼都自己決定,從採購原料、回覆報價、招聘新員工,到簽採購訂單和轉賬。企業做大之後,團隊開始等待:報價單壓在老闆桌上,採購訂單遲遲發不出去,中層經理連小事也不敢拍板,而老闆自己則因為每天回答同樣的問題而疲憊不堪。
常見的辦法是“放權”。但在法律上,讓別人代表公司審批或簽字,並不是口頭說好就算完事。這裡面涉及登記在冊的董事權限、授權委託書、銀行的支取授權人,以及公司對那些相信該員工有權限的交易對手所負的責任。本指南幫助您設立一份可用的授權審批表,並瞭解哪些部分需要法律文件作為支撐。
核心答案
老闆事事審批的問題,可以用授權審批表(delegation of authority matrix)解決:按事項的風險和約束力把決定分成不同級別,而不是按方便程度劃分。重複性、低風險的事交給團隊自己決定;對公司約束時間長或難以挽回的事,交給管理層或老闆;然後寫成一份大家看法一致的文件。
法律規則(泰國法)。 有限公司是法人,由董事依公司章程管理(《民商法典》第 1144 條),董事必須像謹慎的商人那樣盡到注意義務(第 1168 條)。公司與董事之間的關係適用代理的規定(第 1167 條)。代理人是代表他人行事的人(第 797 條),表示或容許他人以自己代理人的身份行事的人,須對善意第三人負責(第 821 條和第 822 條)。代理合同在本人撤銷代理人或代理人解除時終止,也在任何一方當事人死亡、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破產時終止,但與合同約定或事務性質相牴觸的除外(第 826 條)。
我們的實務看法。 好的授權表有三個不應混淆的層次。第一層是“對外權限”,屬於公司證明書上載明的有權董事。第二層是“針對具體事項的授權”,以授權委託書的形式作出。第三層是“內部審批權限”,即公司自己的表格。混淆這三層的老闆,往往讓員工在沒有文件的情況下簽字,或者相反,出具了過於寬泛的授權委託書。
關於誰有權約束公司、如何閱讀公司證明書,請見文章誰能約束您的泰國公司。本指南側重於組織內部的權限劃分。
1. 為什麼老闆會變成瓶頸
設計表格之前,應先弄清權力為什麼卡在老闆那裡,因為每種原因的解法不同。
- 團隊不知道標準。 沒人告訴他們哪類事可以自己決定,所以每次都先問一句。解法是寫明標準的表格。
- 老闆不放心。 曾因他人的決定蒙受損失。解法是設定上限並事後報告,而不是每件事都事先審批。
- 老闆的名字出現在所有文件上。 銀行、供應商和客戶習慣只聯絡老闆一人。解法是通知新的授權人並出具授權委託書。
- 只有一名董事。 除了老闆簽字別無他法。解法是考慮增加有權董事。見第 6 節。
- 沒有記錄系統。 老闆只能靠自己記住批了什麼。解法是使用能保存記錄的表單或審批渠道。
2. 三層權限,要分清
| 層次 | 在哪裡 | 誰確定 | 約束誰 |
|---|---|---|---|
| 對外權限 | 公司證明書、公司章程 | 董事、股東,以及在商業發展廳(DBD)的登記 | 公司與第三人 |
| 針對具體事項的授權 | 授權委託書 | 有權董事 | 公司與接收該文件的相對方 |
| 內部審批權限 | 授權表、公司政策 | 老闆或董事會 | 組織內部,是執行人責任的證據 |
關鍵在於:內部表格不會使員工獲得對外代表公司簽字的權限,也不會剝奪已登記董事的權限。如果希望經理與交易對手簽合同,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而不是僅僅寫在表格裡。
3. 把授權表設計成分級的
用級別而不是數字,因為數字必須隨您的業務規模調整。可以試著分成四級。
| 級別 | 事項特點 | 決策人(舉例) |
|---|---|---|
| 級別 1 日常工作 | 重複發生、風險低、容易取消 | 主管或部門經理,例如採購消耗性物料、按已批准的價格回覆報價 |
| 級別 2 中等約束的工作 | 影響利潤或某一位客戶 | 高階經理,例如在框架內給予折扣、按政策批准客戶信用 |
| 級別 3 約束力大的工作 | 長期合同、帶違約金或無限責任的合同、聘用高管 | 有權董事 |
| 級別 4 須經股東或董事會議的工作 | 變更經營範圍、增減資本、大額借款、提供擔保 | 依公司章程由股東決議或董事決議 |
每一級的金額限度或條件,請與會計人員商量後,按您企業的情況設定。標準應當反映企業能夠承受的損失,而不是不信任。
表格應當涵蓋的事項
- 採購和聘用承包商
- 報價、折扣和客戶信用
- 與客戶和供應商簽約
- 員工的錄用、晉升、調薪和解僱
- 付款和轉賬
- 向政府機關提交文件,例如稅務廳、社會保險
- 回應投訴和和解爭議
- 個人資料的使用,以及回應資料主體行使權利的請求
4. 授權委託書:何時做,怎麼寫
在讓他人代表公司對外實施法律行為時使用,例如簽署某一份合同、與政府機關收發文件,或到銀行辦事。
- 寫明授權人和受託人。 授權人必須是公司證明書上載明的有權董事,並按登記的方式簽字、蓋章。
- 事項要窄。 寫明做什麼、與誰、在什麼期限內。如非必要,避免“代表公司辦理一切事項”之類的措辭。
- 設定有效期。 寫明終止日期,而不是無限期開放。
- 寫明禁止事項。 例如不得轉委託、不得借款、不得提供擔保。
- 建立登記簿。 記錄誰持有哪一份,以便收回。
文字示例(僅為示例,須根據事實調整)
本人授權 [受託人姓名],職務為採購部經理,
有權在公司批准的名單內的供應商處,簽署原料採購訂單,
範圍以公司授權審批表所定框架為限,
期限自 [日/月/年] 起至 [日/月/年] 止。
受託人無權轉委託、借款、提供擔保,
或修改效力超出上述期限的合同。
如果需要在政府機關使用,可能有該機關規定的格式和印花稅。應當向接收機關核查最新格式。
5. 授權過寬或放任越權的風險
如果員工超出範圍行事,但交易對手是善意的,並有理由相信其有權限,公司可能依表見代理的原則(第 821 條和第 822 條)負責。讓交易對手產生這種信賴的情形包括:
- 員工曾簽署類似的合同,公司照常履行而沒有提出異議;
- 使用公司的名片、職務或印章,且公司知情;
- 公司的郵件通知交易對手,該員工是有決定權的主要聯絡人。
應當做的是:以書面形式通知重要的供應商和客戶,誰有權就什麼事項簽字,變更時也要通知,同時只把公司印章交給負責的人保管。
反過來,如果有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超出所授予的權限行事,老闆應當保留證據,並就民事或刑事責任諮詢律師。內部表格和授權委託書將是重要的證據。
6. 董事、銀行和支取授權人
- 有權董事。 名單和簽字條件登記在商業發展廳,例如“三名董事中的兩名共同簽字並蓋章”。變更須辦理登記。詳見註冊後變更董事、資本、地址或經營範圍。
- 增加董事。 如果老闆是唯一的董事併成為瓶頸,增加有權董事是一種選擇,但必須考慮新董事的責任,以及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應先與律師商議。
- 銀行。 銀行規定的支取授權人,與公司證明書是兩回事。銀行有自己的決議格式、簽字條件和預留簽名樣本。更換授權人時必須通知銀行。
- 銀行設定的權限。 有的銀行允許設定僅查詢的權限,或為轉賬設定兩級審批人,這樣既能減輕老闆的負擔,又能控制風險。應向所使用的銀行諮詢。
- 唯一董事發生意外。 請見唯一董事去世,公司如何付款和續約中應做的準備,以及指南老闆突然生病或無法工作。從一開始就分配好權限,可降低這些風險。
7. 用電子簽名和內部系統審批
通過應用程式或文件系統審批,老闆不必在現場。但系統必須設定成能回答:誰批准的、何時、什麼事,以及文件事後沒有被改動。關於線上簽署的證據,請見線上簽署公司合同,需要什麼證據。
- 使用個人賬戶,不使用所有人都知道密碼的共用賬戶
- 審批記錄與文件分開保存
- 對外具有約束力的文件,由董事或受託人按交易對手的條件簽署
- 先向銀行和政府機關核實,是否接受電子簽名的文件
8. 不必親自審批,也能跟蹤結果
授權之後,老闆仍然應當能夠掌控,使用比每件事都審批更輕的機制。
- 每週或每月報告。 彙總團隊在各級別自行批准的事項。
- 抽查。 抽取一部分文件,檢查是否符合表格。
- 例外必須記錄。 團隊如須突破標準,應記錄理由和批准人。
- 每年複核一次表格。 根據業務規模和所吸取的教訓調整。
關於在沒有法務部門的公司裡如何設計合同審查流程,請見沒有法務部門時,如何建立簽約前合同審查制度。
9. 常見錯誤
- 讓員工以自己的簽字簽合同,而沒有授權委託書,事後交易對手問起權限
- 提前簽好空白文件或蓋好章,供員工使用,存在被挪作他用的風險
- 授權委託書沒有終止日期,員工離職時也沒人收回
- 登記了多名董事,但實際上由一個人簽字,其他董事不同意時就產生爭議
- 授權表從不調整,而業務早已變了
- 更換支取授權人時沒有通知銀行
10. 建立審批授權制度的清單
- 核查最新的公司證明書,看誰有權簽字、附有什麼條件
- 列出老闆目前在審批的事項,再分為四級
- 把授權審批表寫全:採購、銷售、合同、員工、資金、政府機關
- 為需要對外簽字的人出具針對具體事項的授權委託書,寫明有效期和禁止事項
- 建立授權委託書和印章的登記簿
- 通知重要的交易對手和銀行,誰有權做什麼
- 建立保存記錄並區分個人賬戶的審批系統
- 設定跟蹤報告,並約定至少每年複核一次表格
- 考慮增加有權董事或候補人,使老闆不在時業務不致停擺
延伸閱讀
- 誰能約束您的泰國公司 —— 閱讀公司證明書和董事權限範圍
- 沒有法務部門時,如何建立簽約前合同審查制度 —— 中小企業的合同審批流程
- 線上簽署公司合同,需要什麼證據 —— 電子審批和簽署
- 註冊後變更董事、資本、地址或經營範圍 —— 需要增加或更換授權人時
- 老闆突然生病或無法工作 —— 規劃老闆不在時業務如何延續
讓團隊自行決定重複性、低風險的事,但把對外權限落實成文件:即登記的董事、針對具體事項的授權委託書,以及人人看法一致的內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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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發布 —— 該律師事務所位於孔敬府,成立於 1986 年。本文僅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事項的法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