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之前:必须能回答的三个问题
申请BOI并不是从表格开始的,而是从弄清楚你的业务属于BOI促进清单中的哪一类业务开始,因为业务类别几乎决定了后面的一切。选错类别的申请未必会被直接驳回,但最终获得的优惠和条件将与实际业务不符。
- 该业务在清单上吗?属于哪一组? 现行清单是投资促进委员会第9/2565号公告及其修订。每个业务类别都有自己的优惠组别和特定条件。详情见我们的可申请BOI的业务指南。
- 项目符合一般条件吗? 第8/2565号公告规定,最低投资额不少于100万泰铢,不含土地和流动资金,业务类别另有规定的除外。新项目的负债与资本比例不得超过3比1,投资额超过20亿泰铢的项目须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外资持股比例允许吗? 属于《外国人经商法》附表一的业务,泰国人持股不得少于51%。其他业务,外国人可以全资持有,除非其他法律或委员会另有规定。如果你不确定该走哪条路,请阅读我们的100%外资持股路径对比指南。
这些问题在递交前都可以咨询BOI官员,地点包括曼谷办公室、地区办公室和一站式投资服务中心。
谁来递交申请
最终获得促进证书的主体必须是在泰国注册的法人,例如有限公司。但不必在递交前就成立公司。自然人可以先以本人名义递交申请,再在办公室通知的期限内完成公司注册。
这对尚未来泰国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很方便。需要注意的是,之后成立的公司的股东结构应与申请中申报的一致。如果持股比例或共同投资者在途中发生变化,必须通知办理变更;如果有多位创始人,应先把股份安排谈妥。这一点在我们的BOI公司多位外国创始人持股指南中有说明。
按BOI手册的流程
- 了解信息并咨询官员。 选择业务类别,核对条件,准备项目资料。
- 在线递交申请。 通过boi-investment.boi.go.th的e-Investment Promotion系统递交。系统支持Chrome浏览器。部分类型的申请,例如某些提高生产效率的措施以及业务转让,仍在该系统之外递交。
- 说明项目。 自递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约定官员说明项目。可以亲自说明,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进行。
- 分析与审议。 官员分析项目,并可能要求补充资料,然后按项目规模提交给有权审议的人员。
- 通知审议结果。 办公室自会议纪要获得确认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决议。
- 接受决议。 自收到通知决议的函件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促进证书系统办理。
- 申请促进证书。 自接受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文件齐备后,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书。
按投资额划分的审批期限
| 投资额(不含土地和流动资金) | 审批期限 |
|---|---|
| 不超过2亿泰铢 | 40个工作日 |
| 超过2亿泰铢但不超过20亿泰铢 | 60个工作日 |
| 超过20亿泰铢 | 90个工作日 |
这一期限自办公室收到完整资料之日起算,而不是自你在系统中点击递交之日起算。因此在实践中,最耗时的因素在申请人一侧:项目说明之后需要补充提交的资料。
点击递交前应准备的资料
通过得快的申请,是已经预先回答了官员问题的申请。递交前应备齐的资料包括:
- 与清单相符的业务类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并附年产能或服务范围。
- 生产流程或服务步骤,说明在泰国实际做了什么,以及增值符合标准。2568年(2025年)公告增加了一项条件,即生产流程必须先进并具有足够的实质性。
- 分项列示的投资预算,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和流动资金,与最低投资额和负债与资本比例相一致。
- 机器清单,注明新旧,因为旧机器在机龄和性能证明书方面有条件限制。
- 人员计划,包括泰籍员工人数,以及需要外籍技工或专家的职位。
- 项目选址,它影响基于地区的额外优惠,以及工厂许可和环境方面的事项。
- 股东结构和资金来源,包括外资比例。
导致申请延误或结果不如所愿的环节
业务范围写得过宽或过窄。 促进证书与所述的产品或服务及产能挂钩。范围之外的收入不享受税收免除。先写宽一点并没有用,因为官员会一直追问细节直到清楚为止。而写得过窄,则意味着日后要申请变更。
投资数字前后对不上。 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和负债与资本比例必须互相吻合。数字自相矛盾的申请,通常会被要求补充资料,审批期限自资料齐备之日起重新计算。
考虑开始产生收入的日期太晚。 《投资促进法》第31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免税期自促进业务首次取得收入之日起算。因此,规划何时开始产生收入是申请BOI的一部分,而不是拿到证书之后才去想的事。
忘记批准后的期限。 1个月内接受决议和6个月内申请证书,是公司最常错过的期限,尤其是在经办申请的人与经办批准后事务的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
申请中没有安排外籍人员。 引进外籍技工和专家与项目中获批的职位挂钩,而办公室2568年(2025年)的公告对自2569年(2026年)起签发的促进证书增加了标准。应在递交时就规划好职位。
获得促进证书之后
促进证书并不是工作的终点,而是一整套新条件的起点。根据2025年BOI手册,公司必须在30个月内完成机器进口,并在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6个月内申请全面投产。可以按规则申请延期,但部分业务的期限更短且不能延期。在此期间,必须通过e-Monitoring系统报告进展。
经营《外国人经商法》附表二或附表三业务的外国公司,还必须通知商业发展厅,以申请第12条规定的证书。获证后的条件见我们的获得促进证书后的条件指南。
递交申请前的检查清单
- 确认业务类别、优惠组别以及该类别的特定条件。
- 核查最低投资额、负债与资本比例以及按标准要求的增值。
- 核查允许的外资持股比例,并让创始人之间把股份安排谈妥。
- 准备分项投资预算、机器清单和人员计划。
- 选定项目选址,并核查所需的其他许可,例如工厂许可。
- 规划开始产生收入的日期,使其与免税期相适应。
- 指定专人负责1个月内接受决议和6个月内申请证书这两个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