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酒店业主并不亲自经营酒店,而是把运营交给拥有品牌的连锁集团或本地运营公司。问题很少出现在签约当天,而是出现在业主想弄清本月客房收入到底在哪里的时候,或者想终止协议、却发现酒店的 OTA 页面、网站域名、许可证和员工全都登记在运营方名下的时候。酒店仍然是业主的,却无法继续销售客房。
本指南写给打算委任运营方或已经委任运营方的业主,重点是协议期内以及协议终止时业主与运营方之间的关系。如果您还处于购买或受让酒店的阶段,请参阅侧重交易前核查的收购或受让正在营业的酒店指南。
核心回答
在签署酒店管理协议(HMA)之前,业主应当就五件事取得书面答复。第一,建筑物所有人是谁,许可证持有人是谁,酒店总负责人是谁,运营方的角色是什么。第二,所有收款渠道进入谁名下的账户,谁可以提款、最高多少,业主如何核查。第三,谁是雇主,哪些费用由谁承担,供应商合同由谁批准。第四,管理费是按收入还是按利润计算,这些数字如何定义。第五,协议终止时须归还哪些东西,以什么形式,在多少天内归还。
法律框架 双方关系的大部分由合同决定,但法律在几个节点上设定了框架。酒店经营许可证发给经营业务的人,而不是发给建筑物。酒店方面的法规对酒店总负责人规定了义务,例如制作住客登记。担任雇主的一方承担《劳动保护法》和社会保险法下的责任。此外,《个人数据保护法》B.E. 2562(2019 年)区分了数据控制者的义务(第 37 条)和按指示处理数据的处理者的义务(第 40 条)。因此,好的协议能让文件上的角色与实际发生的情况保持一致。
1. 建筑物所有人、许可证持有人、酒店总负责人和运营公司有何不同?
这四个角色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四个不同的人。混乱往往始于业主以为所有角色都在自己手上,而实际文件上写的却是运营方的名字。
| 角色 | 通常是谁 | 为什么重要 |
|---|---|---|
| 土地和建筑物所有人 | 业主公司,或土地的长期承租人 | 出资并承担资产风险 |
| 酒店经营许可证持有人 | 以自己名义经营业务的人 | 许可证不会随建筑物转移。如果登记在运营方名下,协议终止时须过户或重新申请 |
| 酒店法规下的酒店总负责人 | 对酒店经营负责的人,常为运营方派驻的总经理 | 负有住客登记、外国人住宿报告等法定义务。此人离职时必须立即有人接替 |
| 酒店运营公司(运营方) | 提供系统、人员,有时还提供品牌的承包方 | 收取管理费。其权限应限于合同所授予的范围 |
常见的有三种模式,您首先要弄清自己的酒店属于哪一种。
- 管理模式 业主取得收入,亏损也由业主自己承担,运营方收取管理费。许可证、银行账户和供应商合同应当以业主的名义办理。
- 租赁模式 运营方承租建筑物,作为自己的业务来经营。收入归承租人,业主收取租金。因此许可证和员工通常也在承租人一方,主要争议会落在租赁合同上。
- 特许经营模式 业主自己经营或另行委任运营方,但使用连锁集团的品牌和订房系统。需要一并阅读两套合同。
危险信号 是文件上写的是“管理模式”,但许可证、收款账户和员工劳动合同却全都登记在运营方名下。实际上业主承担着投资者的风险,手里却只有合同上的请求权。一旦运营方出现财务问题,酒店的资金可能已经与运营方的资产混在一起。
2. 客房收入进入哪个账户,谁可以提款,业主如何核对收入?
在管理模式下,稳妥的原则是 让酒店的全部收入进入以业主公司名义开立的账户。运营方只在受托范围内拥有付款权限,并不是账户的所有人。
逐一核查所有资金进入的渠道,并在合同中写明每个渠道进入哪个账户。
- 前台的现金和转账
- 刷卡机(EDC):绑定在刷卡机上的商户账户是谁的名义
- OTA 汇出的款项,例如 OTA 向住客收款后再汇给酒店,或以虚拟信用卡结算
- 酒店网站的支付网关
- 餐厅、酒吧、水疗的 POS,以及宴会或会议的订金
- 为分配给员工而向住客收取的服务费(应单独记录并保留支付凭证)
提款权限 分层约定。例如,已批准预算内的常规支出,可由运营方指令付款;超过额度或预算外的支出,须业主代表联署;除非有书面批准,运营方不得以业主名义借款、提供担保或以酒店资产设定担保。管理费应凭附有计算依据的账单支付,不应让运营方自行从账户中扣款。
报告与核查 合同中应写明的事项包括:
- 每日报告,例如已售客房数、入住率、平均房价和银行入账金额
- 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的月度损益表,并与预算对比
- 业主对 PMS、POS 和银行账户的只读访问权限。让银行把对账单直接寄给业主
- 关于招待(赠送)客房、折扣、取消和日结后调整的报告。这些是收入最容易流失的地方
- 业主指定的会计师或审计师检查账簿和文件的权利;发现超过约定幅度的差异时由谁承担费用;包括协议终止后在内,运营方须保存记录多长时间
税务与会计 如果业主公司是纳税主体,合同应当约定:谁负责记账,谁负责申报增值税和预扣税,如果因运营方文件不全而延误申报,由谁负责。如何搭建公司的会计体系,请参阅公司成立第一年会计指南。
3. 酒店员工的雇主是谁,哪些费用由谁承担?
雇主模式主要有两种。
- 业主为雇主 员工与业主公司签约。运营方代表业主招聘、指挥和监督。总经理和个别部门主管可能是运营方派驻的自有员工,其费用向业主收取。
- 运营方为雇主 员工与运营公司签约,运营公司再把工资和福利成本向业主收取。
担任雇主的一方承担《劳动保护法》、社会保险和解雇补偿方面的责任。如果运营方是雇主,但员工实际在业主的业务中工作,还需要考察《劳动保护法》B.E. 2541(1998 年)第 11/1 条。该条规定,对于劳务外包商所提供的劳动者,企业主应当确保其获得公平、无歧视的待遇和福利。是否适用取决于具体事实。相关内容请参阅通过劳务外包公司用工指南。
管理协议终止时,员工不会自动转为业主或新运营方的员工。更换雇主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因此协议应当预先回答下列问题:
- 以往工龄对应的遣散费和未休假期由谁承担?
- 如果员工同意转移,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 运营方须在什么期限内,把员工档案、工资记录和社保记录交给谁?
关于关联公司之间调动员工,请参阅向关联公司调动员工一文。
费用划分要写清楚。 酒店的经营成本,例如员工人工、水电、物料和维修,一般由业主承担。运营方总部的成本应当已经包含在管理费中。需要写清楚的地方有:
- 订房系统、会员体系、联合营销、培训和区域团队差旅等连锁集团共同服务费如何计算,是否设有上限
- 连锁集团集中采购所获得的折扣或返利,是否须披露并归还酒店
- 运营方与其自身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预算和供应商合同的批准
- 年度运营预算和资本预算须经业主批准,并约定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时临时适用哪一份预算
- 超过一定金额或超过管理协议期限的供应商合同,须经批准
- 供应商合同应以业主名义签订,或规定在管理协议终止时可以转让或解除。服务水平的写法,请参阅月度服务合同、MSA 与 SLA 指南
4. 酒店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许可登记在谁名下,由谁负责续期?
建立一份许可台账,记录持有人、到期日、续期负责人和原件存放位置。至少应包括:
- 酒店经营许可证以及已备案的酒店总负责人名单
- 酒类销售许可、餐饮场所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 如设有水疗,则包括健康相关场所的许可
- 就该酒店而言所需的建筑、招牌、消防设施和环境方面的许可
如果许可证登记在运营方名下,协议终止时业主须申请过户或重新申请,期间可能无法销售客房或酒类。合同应当规定:运营方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申请、在必要文件上签字,并在移交期内继续经营直至过户完成。关于酒店许可,也可参阅开办酒店和住宿业务的许可一文。
日常法定义务 例如住客登记和外国人住宿报告,由运营方的员工执行,但法律后果落在许可证持有人和酒店总负责人身上。合同应当规定:运营方须报告合规情况,收到主管部门来函时立即通知业主,并对因运营方原因造成的违规承担责任。
保险 应当分别约定:财产险、第三方责任险和员工相关保险由谁投保,谁是共同被保险人,因员工过失导致住客受伤时由谁负责。请参阅酒店住客受伤指南。
5. 管理费是按收入还是按利润计算,数字的定义应当怎么写?
多数管理协议把管理费分为两部分。
- 基础管理费 按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即使酒店亏损,运营方也照收。
- 激励管理费 以营业利润(GOP)为基础,或在业主先取得最低回报之后,以剩余利润为基础。它促使运营方不仅增加销售,也控制成本。
费率可以谈判,但 争议大多出在定义而不是费率上。至少应核对以下几点。
总收入包括什么、剔除什么
- 增值税,以及分配给员工的服务费
- 针对尚未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订金
- OTA 收入:是在扣除佣金之前还是之后计入
- 保险赔款,以及出售酒店资产的所得
- 来自酒店内部场地承租人的收入,例如转租给他人的商铺或水疗
计算营业利润时扣除什么
- 人工、水电、营销、维修和 IT 系统
- 连锁集团共同服务费、品牌使用费、会员体系费用:是在计算利润之前扣除还是之后扣除
- 应放在“线下”的项目,也就是既不应增加也不应减少激励管理费计算基础的项目,例如管理费本身、财产保险费、房产税或土地税、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FF&E)储备金、土地租金、折旧和利息
许多协议会引用酒店业统一会计体系(USALI)。请写明所采用的版本,并将与标准做法不同的约定写入附件。
容易被忽略的其他费用 应汇总成一张表,让业主看到总成本,例如品牌使用费、营销分摊款、中央订房系统使用费、会员体系费用、建设或翻新期间的技术服务费以及开业筹备费用。
FF&E 储备金(用于更换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的储备金)应当存入以业主名义开立的独立账户。要约定谁批准使用,并约定协议终止时剩余金额归业主所有。
业绩标准(performance test) 如果业主希望在业绩不佳时拥有终止协议的权利,测试标准应当写得可以真正执行,例如与预算以及指名的竞争酒店组对比、连续几年未达标、是否剔除不可抗力,以及运营方是否有权通过补足差额来补救、从而避免被终止。
6. OTA 账号、网站和订房系统归谁所有?
协议终止时,业主损失最大的往往不是建筑物,而是销售渠道。请从第一天起就约定:
- 酒店的 OTA 页面 例如 Booking.com、Agoda、Expedia、Trip.com 的页面,应绑定业主公司。业主持有主管理员权限,款项进入业主账户。这些页面积累了点评和排名,一旦失去就要从头开始,代价很高。
- 网站域名、域名邮箱、社交媒体页面、Google 商家资料 应以业主名义注册,只授予运营方副管理员权限。
- PMS、渠道管理系统、POS 如果是连锁集团的系统,应约定协议终止时可导出的文件格式,例如预订历史、已确认预订和应收款项。
- 酒店的电话号码和 LINE 账号 应以业主名义持有。
使用连锁品牌的酒店 品牌名称、标识、标准和会员体系属于运营方或品牌所有人。协议终止时,业主须在约定期限内拆除品牌。可以谈判的是酒店层面的数据,例如通过连锁集团系统取得的已确认预订,应约定如何移交或履行。
7. 根据 PDPA,谁是住客数据的控制者?
一般原则 在管理模式下,为提供住宿服务而收集住客数据的酒店经营者,通常是个人数据控制者。按指示处理数据的运营方是处理者。第 40 条规定了处理者的义务,例如按控制者的指示处理、采取安全措施、发生泄露时通知控制者、制作处理活动记录等。
但如果运营方为了自己的目的使用数据,例如用于连锁集团的会员体系,或用于连锁集团内其他酒店的营销,那么就该目的而言,运营方也可能成为控制者。必须明确哪些数据用于什么目的,由谁向住客告知。
数据处理协议 至少应包括:
- 处理目的和数据种类,例如订房数据、护照复印件、银行卡信息、监控录像
- 再委托的处理者,例如 PMS 供应商、云系统、OTA
- 安全措施和保存期限
- 运营方须在多长时间内向业主通报泄露事件,时间要足够短,使控制者能够依据第 37 条及时通知监管机构
- 协议终止时数据的返还或删除,以及相应的确认书
酒店中常见的漏洞,请参阅住客登记与 PDPA 一文;泄露之后的处理流程,请参阅数据泄露应对指南。
8. 协议终止时,须在多少天内归还哪些东西?
应当写明的终止事由 包括期限届满、未达业绩标准、在规定期限内未纠正的重大违约、运营方破产或停业,以及酒店出售。同时还要约定期限届满前终止的解约费用,以及运营方须继续经营的移交期。
应附在协议之后的移交表
| 事项 | 须取得的内容 | 期限 |
|---|---|---|
| 银行账户权限 | 运营方的权限、令牌,银行卡注销 | 协议终止日 |
| OTA 账号、域名、邮箱、社交媒体 | 转移主管理员权限,更改密码,删除运营方的验证邮箱 | 协议终止日 |
| 预订与订金 | 协议终止日之后入住的预订清单,以及已收订金的转移 | 协议终止日 |
| PMS 和 POS 数据 | 约定格式的导出文件 | 按协议约定 |
| 住客数据 | 返还或删除,并出具确认书 | 按数据处理协议约定 |
| 员工档案和社保记录 | 交给新雇主,仅限同意转移的员工 | 转移日之前 |
| 许可证 | 签署过户文件,或继续经营直至新许可证核发 | 视主管部门办理期限而定 |
| 供应商合同 | 合同清单,转让或解除 | 移交期内 |
| 会计与文件 | 结算报表、管理费核对、原始凭证 | 按协议约定 |
| 钥匙、密码、资产 | 资产和库存清单,所有系统的密码 | 协议终止日 |
在全部移交完成之前暂扣最后一期管理费,如果一开始就写进合同,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解除通知和损失金额的计算须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发出通知之前应当先行审查;因为程序有误的解除,反而可能使业主自己成为违约方。
9. 签署酒店管理协议之前的检查清单是什么?
角色与文件
- 明确模式:管理、租赁,还是特许经营
- 酒店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许可登记在谁名下,由谁续期
- 依法律规定的酒店总负责人是谁,该职位出缺时由谁接任
资金
- 所有收款渠道都进入业主名下的账户
- 提款额度,以及须联署的事项
- 每日和每月报告、对系统的只读访问权限、会计检查权
- 禁止借款、提供担保以及运营方自行扣取管理费
员工与费用
- 谁是雇主,协议终止时遣散费由谁承担
- 酒店费用与运营方总部费用的清单
- 连锁集团共同服务费、集中采购折扣、与关联公司的合同
- 预算、资本预算和供应商合同的批准
管理费
- “总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定义,以及线下项目
- 所有费用的汇总表
- FF&E 储备金在业主账户中
- 真正可执行的业绩标准
销售渠道与数据
- OTA 账号、域名、社交媒体和电话号码登记在业主名下
- PMS 和 POS 的导出格式
- 数据处理协议和泄露通知期限
协议终止
- 终止事由、解约费用、移交期
- 附在协议之后的移交表
- 预订与订金的转移
延伸阅读
- 收购或受让正在营业的酒店、度假村 —— 交易前核查、许可证、加建部分、现有员工
- 酒店住客受伤,谁来负责 —— 责任与保险
- 月度服务合同 MSA 与 SLA —— 如何写出可衡量的服务水平
- 通过劳务外包公司用工 —— 员工并非企业主员工的情形
- 数据泄露应对的第一时间 —— 住客数据泄露时
- 开办酒店或住宿设施需要哪些许可 —— 谁应当申请许可
- 住客登记与 PDPA —— 护照复印件及常见漏洞
- 服务:经营许可 · 合同起草与审查 · 企业 PDPA 合规
好的酒店管理协议,会在协议期内始终把资金、许可证、销售渠道和数据掌握在业主手中,并让酒店在更换运营方时不必停止销售。
我们协助审查和谈判酒店管理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和数据处理协议,并制定更换运营方时的移交计划。如需初步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将详情发送给我们。另请参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