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工厂买了一台包装机,报价单写明每小时1,200件。安装后实际只有约800件,不良品很多,每天还会自行停机好几次。卖方的技术人员调整了三次,之后说原因出在工厂使用的薄膜和不熟练的操作人员。与此同时,卖方已经寄来最后一期货款的账单。公司想知道:能不能要求维修,能不能要求退款,能不能停付最后一期款项。
本指南站在购买机器的公司一方,重点放在这类纠纷中往往起决定作用的部分,即保证数值、测试条件和技术证据。通用的合同审查清单不在这里重复。如果你还没下单,想先把合同条件谈好,请看新建工厂进口机器;如果你是卖方,请看商品加售后服务。
核心答案
按顺序做三件事。第一,确认卖方实际保证了什么数值,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测量。第二,在该条件下测试,共同记录原始数据,并发出载明数值的瑕疵通知,以证明差距。第三,选择相称的救济手段:维修、全部或部分暂扣尾款、减价,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好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商法典》第472条规定,标的物存在瑕疵,致使通常用途或合同预定用途的适合性下降,卖方即使不知道该瑕疵也要负责。第473条有例外,例如交付时瑕疵已很明显而买方无异议地接受。第488条规定,发现瑕疵的买方可以暂扣未付价款,除非卖方提供适当的担保。第474条规定,自发现瑕疵之日起满1年不得起诉。第483条和第485条允许以约定免责,但免责不及于卖方自己的行为,也不及于卖方明知而隐瞒的事实。按买方要求设计、制造并安装的合同可能属于承揽合同,此时适用第598条至第601条,规则有所不同。
1. 卖方保证的数值是什么,在什么条件下测量
大多数机器纠纷,起因是双方各执不同的数值。在争论其他问题之前,先把文件摆在一起,把数值分成两类。
- 样本或宣传册上的数值,通常写着"最高"或"最高可达",是在制造商挑选的条件下测得的,不一定构成保证。
- 合同或技术附件中的保证数值,例如每小时产量(throughput)、不良率(reject rate)、尺寸公差(tolerance)、能耗、可用率(uptime)。
然后核对每个数值所附带的测量条件,因为卖方常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 条件 | 应在文件中查找 |
|---|---|
| 原料 | 测试所用的种类、规格、厚度、含水量或品牌 |
| 公用设施(utilities) | 电压、气压、蒸汽、冷却水 |
| 环境 | 温度、湿度、粉尘 |
| 产品 | 测量所用产品的尺寸或型号(不同型号运行速度不同) |
| 测量方法 | 测试时长、预热阶段、不良品的计数方式、测量仪器 |
| 操作人员 | 测试时由谁操作机器,卖方须提供几天培训 |
即使合同中数值不明确,仍可主张第472条所说的"合同预定用途",但须证明卖方知道公司买这台机器是要用什么原料、生产什么产品、产量多大。有帮助的证据包括:报价前把产品和原料样品发给卖方的邮件或聊天记录,以及写有产能的报价单。如果报价单与订单内容不一致,请看报价单与采购订单条款冲突。
2. 工厂验收测试(FAT)与现场验收测试(SAT)有什么不同
- FAT(Factory Acceptance Test,工厂验收测试)在出货前于制造商工厂进行,通常使用测试用原料和制造商自己的技术人员。通过FAT只说明机器在那个环境下能运行,不说明在贵公司工厂里也能达到性能。
- SAT(Site Acceptance Test,现场验收测试)或试运行(commissioning)在安装后于买方工厂进行,使用实际原料、公用设施和操作人员。对买方来说,这通常是最重要的测试。
请在合同中核对:
- 哪项测试是哪一期付款的条件,测试证书须由谁签署;
- 测试须连续进行多长时间、几次,卖方不合格后可以修理并重测几次;
- 重测用尽后仍不合格,合同如何规定(减价、按差距比例的违约金、买方拒收机器的权利等);
- 若合同根本没有安装后测试程序,则在开始测试前以书面提出共同测试的方案。
不要自己测试后只把结果发给卖方。 尽量让卖方到场,事先以书面约定测量方法,并由双方在结果记录上签字。如果卖方没有到场,应记录已邀请但对方缺席,并按通知的方式照常测试。
3. 签收机器就等于接受它符合规格吗
通常不等于。卡车到货时签的收货单或送货单,一般只确认货物数量到齐、外观无异样,因为性能必须安装并运行后才能证明。不过有几点要注意。
- 所签文件的措辞。 "已收到全部货物"与"已按合同在各方面检查并批准工作"差别很大。签字前务必阅读。
- 交付时肉眼可见的瑕疵。 第473条第(2)项规定,瑕疵在交付时已很明显而买方无异议地接受,卖方免责。例如机身凹陷、零件折断。应立即拍照,并在收货单上写明备注。承揽合同在第598条也有类似规定。
- 每次都写保留条款。 例如:"仅作为货物交付签收,非性能验收,等待按合同进行测试。"
- 为了开线而签的测试证书。 如果非签不可,请把尾项整改清单(punch list)和未达标的数值附在同一文件上。
- 纠纷期间仍把机器用于实际生产。 卖方可能主张使用即视为接受。为减少损失而继续使用时,应书面通知对方此举不放弃任何权利。
如果你是承揽一方、客户不肯签验收单,可以看客户不签验收单、无法开票,了解对方会如何反驳。
4. 要证明机器达不到规格,应保存哪些技术证据
| 证据 | 证明什么 | 要点 |
|---|---|---|
| 事先约定的测试方法 | 双方接受的标准 | 以书面或卖方回复的邮件保存 |
| 双方签字的测试报告 | 保证数值与实际数值的对比 | 记录整段原始数据,而不只是合格或不合格 |
| 机器控制系统(PLC/HMI)的数据 | 产量、不良品、停机时间(downtime)、故障代码 | 在数据被覆盖前定期导出文件 |
| 视频 | 异常动作与机器循环 | 连续拍摄,画面里要能看到计数器或屏幕和时间 |
| 原料证书和批号 | 原料符合测试条件 | 同时保留测试所用批次的样品 |
| 电力与气压的实测值 | 公用设施符合卖方的规定 | 测试当天测量,并附照片记录 |
| 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 卖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培训 | 签到表、主题、天数 |
| 卖方技术人员的报告 | 卖方来过几次,更换或调整了什么 | 每次都索要副本,并记录其到访前后的机器设定值 |
| 不良品 | 不良的性质 | 保留样品,贴上标签注明日期、批次、测试轮次 |
| 独立专家报告 | 不属于任何一方的意见 | 如可能,约定双方共同选定专家 |
| 与卖方的邮件和聊天记录 | 卖方中途知道了什么、承诺了什么 | 导出时要能看到日期和时间,不要只留截图 |
指定一名证据负责人,建立台账,说明每个文件是什么、从哪里来、存放在哪里,并避免卖方技术人员在没有记录的情况下拆除零件或修改程序。
5. 如何发出瑕疵通知,要留意哪些期限
发现问题后应尽快发出瑕疵通知。内容至少应包括:
- 实测数值与保证数值的对比(引用测试报告);
- 症状及其对生产的影响;
- 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并写明具体日期;
- 保留暂扣货款、索赔和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第一天起就应记下的期限:
- 买卖合同。 依第474条,自发现瑕疵之日起满1年不得起诉。
- 承揽合同。 第600条把承揽人的责任限于交付后1年内出现的瑕疵,但合同另有约定或承揽人隐瞒瑕疵的除外。第601条规定,自瑕疵出现之日起满1年不得起诉。
- 合同约定的保证。 往往规定必须在几日内通知,卖方须在几日内答复。请严格按该程序办理。
设计、制造加安装的机器合同,视内容既可能被认定为买卖,也可能被认定为承揽。为确认适用哪一个期限,最好一开始就请律师过目。
另外,请按对方要求让卖方来维修。 如果阻止卖方进入现场,可能招致买方没有给予改正机会的抗辩。
6. 可以要求维修、退款或停付尾款吗
- 维修或更换零件是大多数保证条款的第一步。请以书面确定维修计划和重测日期。
- 暂扣尾款。 第488条规定,发现瑕疵的买方可以暂扣全部或部分未付价款;在承揽合同中,第599条同样赋予定作人暂扣报酬的权利。两个条文都有一个例外,即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例如银行保函。卖方提出担保后,需要重新判断。注意:
- 按差距比例暂扣。如果机器基本符合规格而公司完全不付款,卖方可能主张迟延利息,或指公司违约。
- 以书面说明暂扣理由,并写明何时付款,或通过何种测试后付款。
- 核对合同的付款条件。如果以信用证(L/C)付款,或付款与已签署的文件挂钩,停付会更困难。
- 减价。 如果机器还能用,只是达不到规格,那么协商减价,或适用合同约定的按差距比例的违约金,通常比解除合同更快。
- 解除合同与退款。 在瑕疵严重且卖方无法在期限内修好时使用。第387条要求先定一个合理期限催告,对方在该期限内不履行,才能解除。其后果是要退还机器,如果机器已固定在地基上,或者是享受投资促进优惠免税进口的,就会变得困难,后者在再出口或处置上可能附有条件。
没有权利而解除合同,反而会使公司成为违约一方,因此在发出解除通知前务必先咨询。
如果卖方以公司为受益人开立了银行保函,主张保函也是一种办法。被主张保函一方的立场,请看承揽人被要求兑付银行保函时应核对什么。
7. 停产损失能索赔到什么程度,合同中的责任限制如何起作用
第222条允许就债务不履行通常会发生的损害,以及当事人已预见或应当预见的特别情事所生的损害请求赔偿。就机器而言,关键在于卖方是否知道这台机器用于哪些客户订单,以及停产会造成什么损失。
应保存的损失证据:
- 被推迟或取消的客户订单,以及公司须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
- 加班费、外包生产费用、测试期间报废的原料;
- 机器系统记录的停机时间与生产计划的对比。
然后仔细阅读合同的责任限制条款。机器合同常常排除间接损失(consequential loss)和可得利益,把责任上限(liability cap)定为价款的一定比例,并写明修理或更换零件为唯一救济(exclusive remedy)。第483条允许这样的约定,但第485条使免责不及于卖方自己的行为和卖方明知而隐瞒的事实,而过于一边倒的格式条款,可能依B.E. 2540(公元199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受到审查。因此结果取决于个案的措辞和事实。
纠纷期间,尽可能减少损失。例如用旧机器生产,或临时外包,并记录原因,因为本可避免却任其扩大的损失,可能无法全额追回。
8. 机器达不到规格时的清单
数值与条件
- 区分样本数值与合同保证数值
- 收集测量条件:原料、公用设施、环境、产品型号、测量方法
- 查找卖方知道使用目的的证据
测试
- 核对哪项测试对应哪一期款项,以及卖方有几次重测的权利
- 测试前以书面约定测试方法,并让卖方到场
- 记录原始数据,连续拍摄视频,保留不良品样品
签字的文件
- 签字前阅读收货单和测试证书的措辞
- 写明"非性能验收"的保留条款
- 书面通知:为减少损失而使用机器,不放弃任何权利
通知与款项
- 发出载明数值和改正期限的瑕疵通知
- 记录发现瑕疵的日期,并确认属于买卖还是承揽
- 按差距比例确定暂扣金额,并以书面说明理由
- 阅读责任限制和赔偿上限条款
- 保存停产损失的证据
- 发出解除通知前先咨询
延伸阅读
- 新建工厂进口机器 —— 下单前应谈定的合同条件,以及免税机器的要求
- 商品加售后服务 —— 卖方一方看瑕疵责任
- 报价单与采购订单条款冲突 —— 规格数值分散在不同文件时
- 客户不签验收单、无法开票 —— 承揽一方看交付与验收
- 承揽人被要求兑付银行保函时应核对什么 —— 合同附有银行保函时
- 客户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 抵销与违约金的减少
- 服务:合同与文件 · 工厂设立 · 民事诉讼 · 替代性争议解决
在机器纠纷中占上风的,是保证数值清楚、测试条件有约定、并持有双方签字原始数据的一方,而不是先停付货款的一方。
我们协助审查合同和技术附件,设计测试方法与结果记录表,起草瑕疵通知和暂扣货款通知,就减价或维修计划进行谈判,并在无法达成一致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如需首次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发送详情给我们。另请参阅合同与文件。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