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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

把一次性项目变成月度收入:固定服务费、维护套餐和会员合同

想把项目制业务变成每月经常性收入,应如何界定每期服务范围、自动续约、合同终止,以及服务业务的增值税,才能真正落地。

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 商法团队2026年10月21日10 分钟阅读
把一次性项目变成月度收入:固定服务费、维护套餐和会员合同

做网站、做设计、安装系统或承接维修保养的公司,常常遇到同样的循环:做完一个项目,就得去找下一个项目。进账好的月份,业务多;业务断档的月份,钱不够发工资。因此老板希望收入更平稳,办法是推出月度维护套餐、固定顾问费,或持续使用服务的会员制。

问题在于,经常性收入不是把报价单改个名称就能得来的。客户每个月都要看到自己得到的价值,服务提供方要清楚每一期必须交付什么,而合同必须回答:客户停止付款、想解约,或中途想增加工作时,会发生什么。本指南讲的是如何把一次性业务转为经常性收入,以及法律、合同和税务在哪些地方影响这一决定。

核心答案

可持续的月度收入需要三样东西同时具备:客户真正会反复使用的服务、每个月清晰的工作范围,以及事先约定了续约、解约和变更的合同。缺少任何一样,客户都会把它看成可以马上砍掉的开支,或者服务提供方会被拖着做额外的工作而得不到报酬。

法律规则(泰国法)。 大多数月度服务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或没有专门规定的服务合同,因此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受一般限制的约束。如果合同是由一方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不公平合同条款法》B.E. 2540 第 4 条规定,使合同拟定方取得不合理优势的约定,仅在公平合理的范围内有效;如果客户是消费者,还要适用《消费者保护法》B.E. 2522。在税务方面,《税法典》第 78/1 条规定,提供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服务费时发生。

我们的实务看法。 不要从写合同开始。先写出“每个月客户到底得到什么”,列成一份简短的清单,再根据这份清单写合同。每当客户的要求超出清单,应当有事先约定好的选项:另行收费,或者排到下个月,而不是默默接受。关于月度服务合同的详细内容,请见月度服务合同的 MSA 与 SLA。本指南侧重于模式转换,而不是合同条款的细节。

1. 分清哪些业务适合按月收费

并非所有业务都适合按月收费。适合的业务通常有以下特点。

  • 需要按周期重复做的工作。 例如记账、网站维护、广告投放管理、机器设备巡检、清洁,或定期供应原料。
  • 客户需要随时待命的工作。 例如出了事需要有人来解决的系统,客户付钱是为了有人随时接电话。
  • 知识积累会增加价值的工作。 服务提供方每个月都更了解客户的业务,客户就有理由继续合作。
  • 客户更换服务提供方要付出成本的工作。 例如数据和工作流程都在服务提供方的系统里(这一点要小心,见下文关于数据的合同部分)。

不适合的是:交付后就结束、并没有真正持续工作的项目。给这类业务设置月度服务,客户几个月后就会取消,或者争辩说什么都没得到。

2. 经常性收入的形式,以及合同必须回答的问题

形式客户为什么付费合同必须清楚的地方
待命费(retainer)让服务提供方在范围内随时可以工作包含的工时或事项、响应时间、不使用时是累积还是作废
维护套餐维护已经交付的系统或资产涵盖与不涵盖的内容、由客户造成的原因、套餐之外的修改
会员制在一段时间内享有使用服务的权利或权益所享有的权利、套餐变更、权利中止
按月成果计费的服务费约定的成果,例如每月的报告或交付物视为已交付的标准、验收
混合服务费(基础费 + 按使用量)一部分固定费用,加上超出部分按实际计费使用量的计量方法、使用情况报告、对数字有争议时的处理

选择与服务提供方能够控制的内容相匹配的形式。如果没有明确确定责任的办法,就不应当承诺取决于市场或客户自身行为的结果,例如销量增长。

3. 每月的工作范围:利润悄悄流失的地方

月度服务最常见的问题是“范围慢慢扩大”。客户付的钱不变,却每个月都要求更多,服务提供方碍于情面就接下,最后每个客户的成本超过了收入。

写法建议

  • 把包含的事项(in scope)逐条列出,并直接写明不包含的事项(out of scope)。
  • 写明接收需求的渠道和时间,以及响应时间,而不是解决时间,除非能够控制。
  • 写明增加工作的方式,例如由服务提供方先以书面形式报价,客户批准后才开始做。
  • 写明某个月未使用的工作是否累积。如果不写,当客户说自己失去了权利时就会有争议。

示例措辞(便于理解,使用前请根据业务调整)

服务提供方将在每个日历月内按附件 1 所列事项提供服务。
清单之外的工作,服务提供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出范围和服务费,
且只有在服务接受方书面批准后才开始做。
某个月未使用的服务事项,不累积到下一个月。

4. 收费与付款周期

  • 预收还是月底后收取。 预收有助于现金流并降低客户拖欠的风险,但如果服务尚未提供,客户通常会期待解约时可以要求退款,因此必须把退款写清楚。
  • 付款到期日。 写明确切日期,不与客户的批准挂钩。
  • 迟延付款的后果。 写明拖欠款项时暂停服务的权利,并且暂停前必须通知,以免因停止服务被指控违约。
  • 调整服务费。 如果想在续约周期调整,应写明提前通知的方式,并让客户有权不续约。
  • 服务提供方尚未做事但已收款的客户。 这是必须提供服务或退还款项的债务。不要在忘记这项负担的情况下动用预收款。

对于已经发生的欠款,请见企业客户拖欠发票。

5. 增值税和预扣税:对现金流的影响

改为月度收费后,收款的性质改变,税款的时点也随之改变。

  • 增值税。 对于已登记增值税的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纳税义务在收到服务费时发生(《税法典》第 78/1 条)。因此预收款项时,应理解为要在收款当月开具税务发票并申报缴纳,即使服务要到后面几个月才提供,并且合同应写明约定的服务费是否含税。
  • 预扣税。 法人客户在支付服务费时,通常按法定税率预扣税款。服务提供方须取得预扣税证明并留存作为凭证。合同应写明由哪一方承担,并要求客户在规定期限内交付证明。
  • 境外客户。 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某些服务,在符合条件时可能适用零税率增值税,请见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什么时候可以适用零税率增值税。

至于预收款项的会计确认和企业所得税,应咨询企业的会计或审计师,因为这取决于企业采用的准则和事实。

6. 自动续约与解约

好的月度合同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什么时候结束”和“谁能怎样解约”。

期限的选项

  • 有约束力的最短期限。 例如在约定的周期内受约束,之后按月并可解约。服务提供方在前期获得确定性,如果有前期成本,例如系统搭建,这是正当的。
  • 自动续约。 按原来的周期续约,除非一方提前通知解约。这使收入稳定,但如果客户并非有意续约,客户和消费者往往会对此提出异议。
  • 没有期限,但可以提前书面通知解约。 最灵活。

使用自动续约时应具备的内容

  1. 自动续约条款用清晰可见的字体写出,不要藏在合同的最后几页。
  2. 在续约日之前的合理时间向客户发出提醒,并保留发送的证据。
  3. 提供真正可行的解约渠道,例如电子邮件或表单,而不是只能把挂号信寄到总部。
  4. 约定周期中途解约的后果,例如该周期已使用的服务费不退,或按比例退还。

因为这类合同通常是格式合同,《不公平合同条款法》B.E. 2540 第 4 条对拟定方而言是一项风险。隐蔽的续约条款或过分难以解约的条款,可能被作出有利于客户的解释;如果是与消费者的合同,还应核查合同委员会针对该类业务的最新公告,因为某些业务依《消费者保护法》被指定为合同受管制的业务。

7. 在线接受合同与保存证据

月度服务通常通过网站或应用销售,客户勾选同意条款,或以电子方式签署合同。《电子交易法》B.E. 2544 确认,不得仅因信息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就否定其法律效力,但服务提供方仍须能够证明客户在何时接受了哪一版条款。

  • 保存记录:哪个客户在何时接受了哪个版本的条款。
  • 更改条款时,提前通知并让客户重新接受,不要只改网页上的条款就当作已经有约束力。
  • 对于金额较大或期限较长的重要合同,应使用证据清晰的签署方式,请见在线签署公司合同,需要哪些证据。

8. 客户数据、工作成果的权利,以及终止时的交接

月度服务通常涉及数据和持续产生的工作成果,必须事先约定

  • 数据归谁。 客户提供的数据,以及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数据。
  • 合同期间产生的工作成果归谁。 例如内容、设计文件、脚本。如果不写,终止合同时可能产生争议。
  • 终止时的交接。 服务提供方在多少天内以什么形式交付什么,以及何时必须删除客户的数据。
  • PDPA。 如果服务提供方代客户处理个人数据,服务提供方通常是个人数据处理者,须依《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B.E. 2562 第 40 条订立协议。请见企业 PDPA 合规检查清单。

扣着数据不交以留住客户,并不是一种安全的策略。大客户在签约前往往会核查这一点,这也可能引发争议。

9. 一个客户多项服务,以及对原有合同的影响

如果老客户原来就有项目合同,不要在不核查关系的情况下叠加新合同。应当约定

  • 项目交付后,月度服务何时开始,项目的质保期何时届满,以免重叠
  • 项目合同与月度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哪一份为准
  • 如果项目扩展,是纳入项目合同,还是作为月度合同的附加工作

如果有很多月度客户依赖同一个团队,应当先评估团队是否真能承接,再追加销售,因为违反 SLA 的响应时间可能构成违约。

10. 改为月度之前的检查清单

  • 把客户每月得到的内容逐条列出,包括包含和不包含的
  • 约定了接收附加工作的方式和书面批准的方式
  • 选定期限形式(最短约束期、自动续约,或提前通知解约),并写明双方的解约权
  • 如果使用自动续约,建立续约日前的提醒机制和真正可行的解约渠道
  • 写明付款到期日、拖欠的后果,以及暂停服务的权利
  • 就预收款项时的税务发票和预扣税咨询会计人员
  • 约定了数据、所创作成果的权利,以及终止合同时的交接
  • 如果代客户处理个人数据,订立数据处理者协议
  • 保存条款被接受的证据和条款版本
  • 先在一小批客户中试行,再全面推行(参见试点测试业务模式的变化)

延伸阅读

月度收入始于写清楚客户每个月得到什么,然后让合同、税务和收款与之相一致,而不是从把报价单改名开始。

我们协助起草和审查月度服务合同和会员合同,使其符合您的业务形态。如需首次咨询,请致电 +66 92 254 2045 或发送详情给我们。另请参阅合同与文件和法律顾问月度服务。


本指南由苏婉瓦拉律师事务所发布 —— 该律师事务所位于孔敬府,成立于 1986 年。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常见问题

预收的月度服务费,什么时候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依《税法典》第 78/1 条,提供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服务费时发生。因此预收款项时,通常需要开具税务发票,并在收款当月申报缴税,即使服务尚未全部提供。已登记增值税的经营者,应向自己的会计确认哪种业务属于哪种情形。

自动续约条款有约束力吗?+

按合同自由原则,双方可以约定自动续约,但如果是由一方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不公平合同条款法》B.E. 2540 第 4 条规定,使对方处于不合理劣势的约定,仅在公平合理的范围内有效。实务上应在到期前发出提醒,把条款写得清晰可见,并给客户一个真正可行的解约渠道。

服务提供方可以立即解除月度合同吗?+

取决于合同怎么写。如果合同没有期限,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提前通知的解约权,以及可立即解除的事由,例如不付款。没有合同依据而解除,可能构成违约,并且要看是否有须退还的预付款。

客户当月完全没有使用服务,还能收费吗?+

如果合同写明固定服务费是为保持随时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而不是按实际使用量计算的费用,并且从一开始就约定清楚,则可以收取。如果约定不清,往往会引发争议,因此应写明某个月未使用的工时或事项是累积还是作废。

客户是自然人消费者,与企业客户有什么不同?+

与消费者的合同还有额外的法律保护,例如《消费者保护法》B.E. 2522,其中有关于合同受管制的业务的规定,以及不公平合同条款的规定。合同条款应写得易读,续约和取消条件应在消费者同意前清楚展示,不应藏在冗长的文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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