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SUWANVARA LAWFIRM
SUWANVARA LAWFIRM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商業法

開公司之前要準備哪些錢:註冊資本、啟動資金與營運資金

註冊資本、啟動資金和營運資金是三筆不同的錢,支付時間不同,記賬方式也不同。本指南在開公司之前先把它們分開,並說明相關的泰國法律規則和做法。

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 商法團隊2026年10月23日10 分鐘閱讀
開公司之前要準備哪些錢:註冊資本、啟動資金與營運資金

假設你和另外兩位朋友商定開一家服務公司。朋友問:"要準備多少錢?"你答不上來,因為不確定他指的是公司證明文件上登記的資本、開業前要付的錢,還是等第一筆客戶款項到賬之前必須手頭備著的錢。這三件事是三筆不同的錢,支付時間不同,法律對待它們的方式也不同。

本指南接續一單賺多少錢一文。當你已經知道每筆銷售實際剩下多少錢,接下來就該把資金分類,並確定各自在什麼時候使用。接待第一位客戶之前的最後一步,見第一位客戶準備清單。

核心答案

把錢分成三筆。第一筆是註冊資本,即股東承諾投入多少,可以分期繳付。第二筆是啟動資金,是為了能夠開始銷售而一次性花掉的錢,例如場地押金、裝置、裝修、許可證、網站。第三筆是營運資金,是在客戶付款之前用來支付日常開支的錢。然後按月份列一張表,寫明每一筆錢何時支付。

法律規則(泰國法)。 有限公司把資本分成價值相等的股份,股東的責任以其所持股份尚未繳足的股款為限(《民商法典》第 1096 條)。首次繳付股款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比例(第 1105 條)。股款須以金錢繳付,法律和設立公司會議的決議允許以財產或勞務繳付的情形除外(第 1119 條和第 1108 條)。股東不能把公司欠自己的債務與其欠繳的股款相抵銷,而且公司是與股東分開的法人,所以股東借款必須與股款分開做文件;借款超過法定金額的,須有書面證據(第 653 條)。

我們的實務看法。 不要在沒有看清誰在何時付錢的情況下就定下注冊資本。也不要把註冊資本當作業務資金充足的標誌,因為真正用於週轉的錢,可能來自已繳股款、股東借款、銀行貸款或收入,它們的記賬方式和所帶來的約束各不相同。請寫一份計劃:每一筆錢從哪裡來,何時支付,萬一沒到位由誰負責。

註冊費用和第一年的開支見公司註冊後第一年的費用,註冊步驟見泰國人註冊公司。本指南只談資金的劃分與時間安排。

1. 經常被混為一談的三筆錢

類別是什麼用來做什麼涉及誰
註冊資本股東承諾投入的全部股份價值體現資本規模,並確定所有權比例股東對公司
啟動資金開始銷售之前的一次性支出場地押金、裝置、裝修、許可證、網站、第一批庫存公司對供應商和出租人
營運資金在等待客戶付款期間用來支付日常開支的錢工資、租金、水電、材料、廣告公司對所有須按期收款的各方

常見的問題是:有人拿註冊資本去對比業務所需的錢,以為資本定得高就夠用,或者以為資本定得低就只需要很少的錢。實際上,能用的錢取決於真正付入公司的錢和另外籌到的錢,而不是登記的資本數字。

2. 註冊資本:股東的承諾

有限公司把資本分成價值相等的股份,每位股東都要按認購的數額繳付股款(《民商法典》第 1096 條)。三個要點:

  • 可以分期繳付。 首次繳付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比例(第 1105 條),其餘部分公司日後可以催繳,催繳的條件和方式依法律和章程的規定。規劃之前,應先核對商業發展廳最新的公告和表格。
  • 股東的責任以未繳股款為限。 所以尚未繳付的資本是實實在在的責任,公司一旦催繳就必須繳付,並不只是一個數字。
  • 以金錢繳付為原則。 股款須全額以金錢繳付,除非依《民商法典》第 1108 條以及設立公司會議的決議,允許發行股份以換取財產或勞務(第 1119 條)。這條路需要專門的程序,大多數發起人並不採用,應先諮詢。

股東不能把公司欠自己的債務與尚欠的股款相抵銷。所以,如果你借錢給公司,同時還欠著股款,就必須按催繳的要求繳足股款,不能自行拿借款去抵。

在某些情形下,法律或主管機關會另行規定最低資本,例如有外國股東的業務、為外籍人員申請工作許可,或申請某些型別的許可證。這一點務必核對該業務的專門規定,不要自己猜數字。註冊之後資本的變動,例如增資或減資,見公司註冊後的變更。

3. 啟動資金:銷售之前一次性付出的錢

啟動資金是為了做好銷售準備而必須付出的開支。可以按下面的清單逐項過:

  • 場地押金和預付款。 租賃合同可能要求預付租金和保證金。押金可按合同條件退還。
  • 裝置和工具。 電腦、機器、傢俱,這些是可以使用多年的資產。
  • 裝修和場地改造。 包括工匠費用和材料。
  • 許可證和行業專門登記。 銷售之前先核對你的業務需要哪些許可證,見營業許可證。
  • 第一批庫存和起始材料。
  • 網站、系統和品牌。 包括名稱與商標的檢索。
  • 公司設立費用。 以第一年費用指南中的說明為準,此處不重複。

基本思路是:只買第一次銷售所必需的東西,等有了銷售額再買也來得及的,就先推後。因為每一項在有客戶之前付出的錢,都是被佔住的錢。如果想法還沒有經過檢驗,請先回頭看大額投入前先檢驗想法。

4. 營運資金:付出與收入之間的缺口

營運資金是因為支出先於收入而必須備著的錢。如果你接下了工作,需要先買材料、給工人發錢、開出發票,而客戶幾周之後才付款,那麼要備的就是這整段時間的支出。簡單的演算法如下:

  • 列出每個月全部的日常開支(租金、工資、服務費、水電、會計費、廣告)。
  • 估計可能沒有足額收入進來的月數,從開始銷售起算,到第一批客戶付款為止。
  • 最低營運資金等於每月日常開支乘以上述月數,再為客戶延遲付款留出餘地。

上一篇指南中算出的每筆銷售成本,可以幫助你判斷一個月要賣幾次,才能覆蓋固定支出。至於業務已經運轉之後的現金週期、先於收款到期的稅款,以及加快回款的辦法,見有利潤卻缺錢。

5. 時間表:每一筆錢何時要用

下表是一個可以按業務調整的示例框架,只用文字,不含金額。

時間段需要的錢應事先確定的資金來源
註冊之前名稱檢索費、文件準備費、顧問費、必須提前預訂的場地押金發起人的個人資金,須保留憑證,以便日後申請追認
註冊時註冊費、首期股款、開設銀行賬戶的費用股東存入公司賬戶的股款
首次銷售之前裝置、裝修、許可證、網站、第一批庫存、保險已繳股款、股東借款或貸款
銷售的最初幾個月工資、租金、材料、廣告、會計費預先備好的營運資金、第一期收入
等待客戶付款期間須繳納的稅款、日常開支備用資金,以及按期收款後的收入

每一行都應寫明負責這筆錢的人和需要用錢的日期。如果資金來源一欄是空的,就說明計劃還沒做完。

6. 錢從哪裡來,各自如何記賬

來源在公司賬上的性質應有的文件需要留意的地方
股東繳付的股款資本,不是須按期歸還的債務股款繳付憑證、股東名冊股東要對欠繳股款負責;股東無權用債權抵銷股款
股東借款公司對股東的債務書面借款合同、還款期限、利息(如有)超過法定金額須有書面證據(第 653 條);稅務後果取決於具體事實
銀行或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對貸款人的債務借款合同、擔保物、保證函銀行可能要求董事或股東個人提供擔保,這會增加個人責任
外部投資人的資金新股款,或依協議形成的借款投資合同、股東協議、登記資訊對持股比例和控制權的影響,見出資合夥人與出力合夥人的股權分配
客戶付款收入發票、收據、稅務發票(如適用)現金到賬可能比預想的慢

實務上要注意:股東投入的錢如果沒有文件說明是股款還是借款,往往會在日後股東發生矛盾,或公司編制財務報表、申報稅款時變成爭議。所以應在轉賬當天就寫清楚。

7. 公司的錢不是你的錢

註冊之後,公司是與股東和董事分開的法人。公司的財產和賬戶裡的錢屬於公司。即使只是暫時,把公司的錢拿去付個人開支也會使賬目混亂,並有下列風險:

  • 董事借款。 沒有文件的往來,可能要記為公司的應收款,並帶來稅務後果。
  • 董事的履職。 董事有責任看管公司的財產,把錢用於不當目的,日後可能引來股東或債權人的質疑。
  • 責任的分離。 如果個人資金與公司資金大量混在一起,債權人和對方當事人可能會主張公司並非真正分開的法人。

防範的辦法是以公司名義開設銀行賬戶,所有收入和支出都走這個賬戶;如果需要向股東或董事支付報酬,應採用正確的形式,例如依決議支付的報酬,或有可分配利潤時的股息。事先諮詢會計師。第一年的賬務安排見公司第一年的記賬。

8. 註冊之前花出去的錢

註冊之前,公司還不是法人。以尚未成立的公司名義訂立租賃合同、下訂單或僱人的人,可能要對相對方承擔個人責任。先付出去的錢也不會自動成為公司的錢。如果想讓公司歸還這筆錢,或承接該合同,應保留付款文件,並在註冊之後做追認的記錄。

關於承接合同和發起人責任的細節,見註冊前合同與發起人責任,本指南不再重複。

9. 假設示例:用字母代替金額

假設兩位股東要開一家定製禮品製作公司。他們確定註冊資本為 A,並商定首期繳付股款 A1,該數額不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比例,其餘 A2 尚未繳付。

  • 啟動資金約為 B,例如場地押金、工具和第一批材料。
  • 每月日常開支約為 C,並預計第一批客戶付款會比開始銷售晚大約 2 至 3 個月,所以營運資金應不少於 C 乘以 2 至 3。

如果 A1 小於 B 加上營運資金,那麼即使註冊資本 A 看起來很大,公司仍然缺錢。辦法是:讓股東按催繳再繳付股款,或讓股東按書面合同借款給公司,或申請貸款,同時要意識到銀行可能要求個人擔保。不要把 A2 當作已經到手的錢,因為股東還沒有繳付,要等按程序催繳之後才行。

10. 把錢轉入公司之前的清單

  • 已把錢分成三筆:註冊資本、啟動資金和營運資金
  • 已寫好表格,說明每一筆錢何時使用、從哪裡來
  • 每位股東都清楚自己要繳多少股款、何時繳,並知道要對欠繳部分負責
  • 已核對該業務、股東或所需的許可證是否另有最低資本要求
  • 股東借款已訂立書面合同,還款條件寫得清楚
  • 不用公司的錢支付個人開支,並以公司名義另開銀行賬戶
  • 保留了註冊之前付款的憑證,以便日後申請追認或退還
  • 在簽署個人擔保之前先諮詢銀行或貸款人
  • 就股款、借款和股東報酬的記賬方式諮詢了會計師

延伸閱讀

註冊資本、啟動資金和營運資金是三筆不同的錢。在把錢轉入公司之前,應當寫清楚它從哪裡來、何時支付,以及用哪種文件記錄。

我們協助搭建公司設立架構、編制註冊文件,並起草與股東出資有關的合同。如需首次諮詢,請致電 +66 92 254 2045 或傳送詳情給我們。另請參閱公司註冊和會計與稅務。


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發布 —— 該律師事務所位於孔敬府,成立於 1986 年。本文僅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事項的法律建議。

常見問題

註冊資本是否必須全部存在公司賬戶裡?+

不一定。註冊資本是股東承諾投入的全部股份價值,實際已繳付的部分稱為已繳資本。有限公司可以先只繳付部分股款,首次繳付不得低於《民商法典》第 1105 條規定的最低比例,其餘部分日後再催繳。不過股東仍要對未繳的股款負責,而且某些行業或某些許可證的申請可能另有最低資本要求,所以應當核對該業務的專門規定。

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要承擔多大責任?+

依《民商法典》第 1096 條,有限公司股東的責任以其所持股份尚未繳足的股款為限。所以要清楚自己還欠繳多少股款;同時別忘了,董事可能因自己的行為而承擔個人責任,例如為公司債務提供擔保或違反職責。

我在公司註冊前墊付的錢,可以向公司要回嗎?+

有些情形下可以,但應當有付款憑證,以及公司在註冊後對該筆支出予以追認的決議或文件。以尚未成立的公司名義訂立合同的人,在公司承接該合同之前,可能要對相對方承擔個人責任。詳情見關於註冊前合同和發起人責任的指南。

股東借款給公司與增資有什麼不同?+

借款是公司須按合同歸還的債務;股款則是使股東取得所有權的投資,不是公司須按期歸還的債務。借款應訂立書面合同,因為《民商法典》第 653 條規定,借款超過法定金額的,須有借款人簽名的書面證據才能起訴要求履行。兩種方式的稅務和會計處理不同,應諮詢會計師。

董事可以暫時把公司的錢挪作個人使用嗎?+

不應該。公司的錢屬於公司這個法人,與股東和董事是分開的。沒有文件就把錢拿去私用,可能變成必須入賬的董事借款,也可能構成履職不當,並帶來稅務後果。如果公司與董事之間確有往來,應先做好文件並請會計師審核。

Lawyer-client handshake symbolizing trust at Suwanvara Law Firm

我們準備傾聽您的故事

與我們經驗豐富的律師進行初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