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工作室、代工廠、承包商、廣告代理公司,以及許多服務企業都有同樣的跡象:團隊一直很忙,採購訂單不斷進來,年底利潤卻沒有增加。於是企業主因為害怕活兒斷檔而繼續接單,其實有些型別的活兒,正在吃掉別的活兒的利潤。
最初報出去的價格並不是專案的利潤。專案的真實利潤,是扣除實際投入的人工、返工、沒有收費的超範圍工作、違約金、等待客戶付款而佔用的資金成本,以及因為人手不夠而不得不推掉的工作之後剩下的部分。本指南帶您核算單個專案的利潤,並指出哪些合同條款會把看起來不錯的專案變成虧本專案。
核心答案
應當接的活,是扣除隱藏成本後利潤仍然值得團隊投入時間,並且合同能把主要風險堵住的活。價格不錯但範圍模糊、修改不限次數、付款慢或違約金很重的活,算上所有因素之後往往不划算。解決辦法不是拒絕所有難做的活,而是把範圍和變更工作的方式寫成書面,並提前定下決策標準。
法律規則。 依《民商法典》第 587 條,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約定為定作人完成某項工作,定作人約定就該工作的完成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人依第 600 條,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對工作的瑕疵承擔責任,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就此起訴的時效見第 601 條。違約金依第 379 條,法院可依第 383 條酌減。
我們的實務看法。 承攬以成果為衡量標準。如果合同對成果的寫法很寬泛,又沒有修改輪數的限制,承攬人就會被拉著一直做下去。所以應把成果寫成可以檢驗的標準,約定修改的輪數,並規定超出的工作必須有變更單。
1. 單個專案的利潤:核算哪些內容
選 5 至 10 個已經結束的專案,用實際資料而不是報價做一張對比表。
| 專案 | 要問什麼 |
|---|---|
| 實際收回的收入 | 報價的金額是否全部收回?有沒有被扣違約金或折扣? |
| 實際工作小時 | 實際花了多少時間,包括開會、等資料和返工? |
| 修改工作 | 修改了幾輪?其中幾輪是因為客戶改變了需求? |
| 超範圍工作 | 有多少項是免費做的? |
| 材料與分包成本 | 是否超出預估?超出部分由誰承擔? |
| 延誤 | 交付是否延遲?有沒有違約金或賠償? |
| 錢被佔用等待回收的時間 | 工作結束後多久才收到款? |
| 被推掉的工作 | 這個專案佔用的人手,是否讓您不得不推掉別的專案? |
從這張表中,您會經常看到某種規律:利潤是在哪一類客戶、哪一類專案或哪一個環節流失的。然後再決定是調整價格、修改合同,還是不再接這一類專案。
要注意,不要用報價單上的毛利作為標準,因為它沒有包括花在返工和超範圍工作上的人力。如果有登記工時並有條理地保存文件,會計師可以幫您歸集單個專案的成本,但如何解讀這些數字、並據此做出經營決策,則是企業主的事。
2. 常常讓專案虧本的隱藏成本
2.1 浮動的工作範圍
寫著“設計網站”“安裝系統”或“照樣品生產”的訂單,沒有說明包括什麼、不包括什麼。客戶往往作寬泛的理解,團隊作狹窄的理解,爭議在要收款的時候開始。好的報價單必須有三項:包括的內容、不包括的內容,以及客戶須準備的事項。
2.2 沒有上限的修改
如果合同允許客戶“修改到滿意為止”,承攬人就沒有認定工作已完成的標準。應寫明價格中包含的修改輪數,超出的另行收費;還要把不符合約定的工作瑕疵(承攬人須免費修正)與客戶改變需求(屬於新工作)區分開。
2.3 工程質保金與最後一期款
與“最終驗收”或“質保”掛鉤的最後一筆款項,可能拖得比預期長很多。應寫明清楚的返還條件、返還日期,以及什麼情形視為已接收。請見工程質保金未被退還。
2.4 違約金與賠償
按日計算的遲延違約金與利潤直接相關,因為稍有遲延就可能吃掉整個專案的利潤。關於違約金的談判、抵銷以及責任上限,已在檢查大客戶合同指南中說明,本指南不再重複。只需強調一點:要問遲延來自哪一方。如果來自客戶,例如資料提交晚或批准晚,您必須獲得延期,並且不被處罰。
2.5 付款慢
付款慢的客戶是實實在在的成本,因為本應週轉的錢被佔住了。管理現金週期,請見有利潤卻沒現金;客戶不付款時,請見拖欠發票。
2.6 機會成本
團隊被不划算的活佔滿,就沒有空接利潤更好的活。這是賬上看不到的成本,也是應當設立拒單標準的原因。
3. 與接單和交付有關的法律規定
3.1 承攬合同(第 587 條)
當您是承攬人時,您約定的是把工作完成,這不同於勞動合同,也不同於按時間計費的服務合同。其後果是,如果工作沒有達到約定的成果,您可能無權取得全部報酬,還可能被要求賠償。所以合同寫成需要取得成果的工作,還是按時間計費的服務,會直接影響您的風險。不同定價方式(包乾、按小時或按月)的設定,請見服務類業務的定價。
3.2 對瑕疵的責任(第 600 和 601 條)
承攬人須對自交付之日起法定期間內出現的工作瑕疵承擔責任,對某些型別的建築物,該期間比一般工作更長,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如果承攬人隱瞞了瑕疵,責任可能不受該期間的限制。第 601 條規定,自瑕疵出現之日起超過 1 年的,不得起訴。期間的計算方法和條件取決於事實和判例,在實際案件中引用之前,應請律師審核。
在實務中,大客戶的合同往往自己規定質保,可能比法律規定更長,起算日也由客戶控制。因此應約定可以核實的起算日,寫明承攬人可以選擇的補救方式,例如修理或更換,並排除由使用不當或他人改動造成的瑕疵。
3.3 驗收
定作人須按合同驗收工作。不提異議而接收,會影響日後的請求權。所以承攬人應將驗收程序寫成書面,規定可以衡量的標準、客戶須答覆的時間,以及在約定時間內沒有異議即視為接收的條款。反過來,承攬人每次交付都應保留證據。
3.4 違約金(第 379 和 383 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過高的,法院可以酌減,但酌減需要通過訴訟爭取。所以承攬人應在簽字前,就上限和免責條件進行談判。
3.5 稅務與開具文件
服務類業務在收款前開具稅務發票,可能導致在回款前就要繳納增值稅,見有利潤卻沒現金中的說明。合同分期或有定金時,會計師應協助核對。
4. 變更單(Variation Order)
變更單是一份簡短的文件,約定工作如何增加、減少或改變,對價格和交付日期有什麼影響。它是防止白乾活的最好工具。
應有的合同條款:
- 超出原範圍的每一項工作,都必須在開工前取得客戶書面批准的變更單。
- 寫明客戶方有權批准的人,而不是隨便哪個發郵件來的人。
- 寫明變更單須列出工作專案、價格或計算方法,以及對交付日期的影響。
- 寫明如果客戶為趕進度而要求在批准前先做,客戶承認將按約定的費率付款。
條款示例(僅作示意,須按實際工作調整)
第 ... 條 工作變更
(1) 超出附件 A 所列範圍的任何工作,均屬追加工作。
在發包人通過有權人員(依第 ... 條)在變更單上簽字或以電子郵件確認之前,
承攬人沒有義務開始追加工作。
(2) 變更單須載明工作專案、報酬以及對交付期限的影響。
(3) 如發包人要求在簽字前開始工作,發包人同意按附件 B 所載費率支付追加工作的費用。
(4) 交付期限按發包人在提供資料或作出批准方面遲延的時間相應順延。
建議:這種做法也適用於主要用 LINE 溝通的小客戶。可以改成一條總結性的訊息,讓客戶點“同意”,並保存截圖。但批准者必須是能夠約束客戶公司的人。請見誰能代表公司簽字。
5. 接單或拒單的決策清單
在答應之前,用真實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金錢方面
- 價格是否涵蓋了包括返工和實際耗時在內的全部成本?
- 付款條件如何?有沒有定金或分期?客戶有沒有按時付款的記錄?
- 是否存在從發票中扣款,或質保金長期拖欠的情況?
範圍與風險方面
- 範圍是否寫得足夠清楚,能夠判斷工作何時完成?
- 是否設有修改輪數的上限和變更單的程序?
- 違約金是否有上限,並在客戶造成遲延時免除?
- 您的責任是否有上限?
人力與戰略方面
- 這個專案是否會迫使您推掉更好的專案?
- 團隊是否有足夠的專業能力,還是需要重新學習,使成本高於預想?
- 這個專案是有機會帶來更好的客戶,還是隻是增加負擔?
- 這個專案是否會使您過度依賴單一客戶?請見依賴單一大客戶。
判斷標準
應事先以書面方式確定:如果金錢方面有任何一項不通過,就必須調整價格或條件;如果風險方面有 2 項以上不通過,就必須在接單前談判修改;如果客戶不肯修改,就拒絕。這些標準的數值因企業而異。提前定好,才能在客戶施壓時做出決定。
6. 如何拒絕或提出新條件而不失去客戶
- 提出縮小範圍的方案,而不是回答做不了,例如先做第一階段。
- 提供兩檔報價。 基礎檔不包括無限修改;另一檔含質保和額外修改。
- 要求定金或首期款,作為預留人手的條件。
- 說明商業上的理由,例如人手已滿,或這個條件使質量無法保證。
- 以可接受的條件收尾。 很多客戶看到方案合理,就會接受。
7. 調整合同和內部流程以保護利潤
您自己的合同樣本中應當具備的標準條款:
- 工作範圍與不包括的內容
- 客戶的義務,例如在期限內提供資料、材料和進入場地
- 價格中包含的修改輪數
- 變更單
- 驗收及視為接收條款
- 付款期限及遲延付款的後果
- 質保及起算條件
- 責任上限及間接損失的排除
- 客戶取消,以及已完成工作的付款
- 付清全款後工作成果的所有權
在公司內部,應當有簽字前的合同審批程序,請見沒有法務部門時的合同審核與審批,並記錄每個專案的實際工時,使下一輪的利潤評估更準確。
8. 建立穩定的現金流入,取代一次性專案
如果分析表明一次性專案波動大,又佔用大量人手,可以考慮收入更可預測的模式,例如月度合同或維護合同。請見從一次性專案到月度經常性收入,以及中小企業商業模式指南中對商業模式及其法律後果的總體介紹。
9. 彙總檢查清單
- 選取 5 至 10 個已結束的專案,核算含返工和超範圍工作在內的實際利潤
- 知道哪一類客戶或專案吃掉的利潤最多
- 報價單寫明包括的內容、不包括的內容,以及客戶須準備的事項
- 確定價格中包含的修改輪數以及超出的收費
- 有變更單模板,並且每次追加工作前都使用
- 違約金有上限,客戶造成的除外,並且是對該遲延的唯一救濟
- 質保期從可核實的日期起算,而不是客戶控制的日期
- 有定金或分期,付款條件與可證明的事件掛鉤
- 有事先寫好的接單或拒單標準
- 記錄每個專案的工時和成本,每季度覆盤
延伸閱讀
- 大客戶合同簽字前的檢查:違約金、扣款、責任上限與驗收
- 工程質保金未被退還:最後一期款被拖欠時
- 有利潤卻沒現金:現金週期以及縮短回款時間的合同條款
- 服務類業務的定價:包乾、按小時或按月:應在合同中體現的定價方式
- 建房或僱承包商後工程沒完成:從定作人角度看承包糾紛
- MSA 與 SLA 合同:月度服務的服務範圍和變更條件
接單之前,先核算扣除返工、違約金和被佔用的款項之後的利潤,並把範圍、修改輪數和變更單寫進合同。價格好看但範圍模糊的活,往往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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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蘇婉瓦拉律師事務所發布 —— 該律師事務所位於孔敬府,成立於 1986 年。本文僅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事項的法律建議。

